志願役1年就不必「數饅頭」  退將:國防組織的惡夢

志願役當滿一年後,若無遺願,只要賠錢就能退伍,不必過着暑饅頭日子 。(圖/於北辰提供)

軍武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年6月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其中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所力推的「退場機制」也包含在內,軍士任官服役只要滿一年以上,若無繼續服役的意願,只要賠款就能夠提前退伍,讓國防部擔憂可能將引爆退伍潮。備役少將、前陸軍542旅長於北辰在28日也在FB上表示,「志願役不必再數饅頭後,對整體國防組織而言將會是場惡夢。」

軍人以服從爲第一天職,自從開始任官服役,被長官修理或是責難,早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於北辰首先在文章中提到,雖然民間朋友時會常開玩笑地對他說,「在軍中這種高壓的僵硬環境中,你能一待就是32年,還真是有「韌」性!」

長年在軍中的於北辰感嘆的說,這並非自己的韌性過人,而是因爲受限於「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規定軍校畢業的軍官有基本要有10年服役年限,要是未達門檻,是無法申請退伍的,因此即使面對的工作環境再不舒服,唯一的方法只有兩個字—「忍耐」,也纔會出現「數饅頭」這種役期的比喻

於北辰指出,不過自從107年6月21日「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新法公佈後,其中的第15條(退伍事由)出現了改變,長久以來軍官、士官不得提早申請退伍的鐵律已被破除,也就再也不必「數饅頭」了,雖然這件事對某些基層軍士官而言是福音,但是對整體國防組織而言,簡直是一場惡夢!

▲ 於北辰擔心,服役條例的修正,將導致一波「退伍潮」。(圖/達志示意圖

於北辰說明,常備軍官、常備士官退伍規範的第1至第9項都沒有變動,但唯獨第10項改爲「任官服現役『滿一年」』提出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訂得以退伍。」於北辰直言,這是否表示志願役軍士官強制服役的枷鎖已經全然釋放,未來年輕的軍士官再也不必扛着「最少服役年限」的限制,只要服役滿1年,隨時都可以遞上退伍申請表,告訴長官:「我不幹了!」

回憶起當年自己還是基層軍官時,於北辰認爲,如果不必再「數饅頭」,後果着實叫人捏把冷汗。目前正值募兵成效不理想階段,如果連基層軍士官也可自由申請退伍,恐怕會成爲繼軍改以後,國防部另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要是再不徹底檢討「軍制」問題,未來高階軍官的人數,可能會超越基層軍官,屆時「將不將、官不官、士不士、兵不兵」的亂象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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