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僞藥」輸海外 宏升生技無照產抗生素原料藥2年多

▲製造「僞藥」輸海外宏升生技無照產抗生素原料藥2年多。(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未經覈准製造僞藥,還輸出長達2年多!食藥署28日配合臺南地檢署等單位,搜索臺南市宏升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於臺南科學園區兩處工廠,查獲該公司僅取得藥商許可,未取得藥品許可證亦未取得藥廠GMP製造許可,卻擅自生產抗生素原料藥,販賣至越南印度中國大陸等國。

食藥署南區區中心副主任張馨文表示,「宏升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僅持有製造業藥商執照,在未拿到藥品許可證與藥廠GMP製造許可前,理應不得從事藥品製造,但該公司涉嫌從2014年起,疑似製造imipenem/cilastatin sodium(亞胺培南+西斯他丁鈉)抗生素原料藥,偵辦人員現場查扣帳冊、出貨資料樣品3包,所幸根據檢調初步調查,宏升生產的抗生素原料藥,並沒有流入國內市場

▲FDA現場稽查人員檢視濃縮槽。(圖/食藥署提供)

張馨文說,抗生素原料要是製劑用的「原料」,一般都是販賣給藥廠,再由藥廠做成注射製劑賣給醫療院所。由於宏升並未持有藥品及藥廠GMP許可證,其製造的藥品皆屬「僞藥」,違者可依《事法》第20條及第28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億元。

另外,宏升將抗生素原料藥輸出到國外,亦違反了《藥事法》第83條規定。張馨文說,違反該法者,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但法院通常會擇重者處罰,不會同時開罰。食藥署也提醒,業者應恪遵藥事法相關規定,保障民衆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