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控3男性侵 母駁:被指控的人都不在場

▲一名智障女告3男性侵,檢察官聽3男各自陳述後與智障女媽媽的說法,認定證據不足,對3人予以不起訴處分。(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中度智障女向社工表示自己遭性侵,社工向警方報案後三名男子遭到函送,但三人對檢方大聲喊冤,警方聽取各方說法後,認爲由於只有單方片面之詞,並無相關證據,的確無法認定此女遭受性侵,最後檢方對三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這名22歲患有中度智障的林女指控男友邱男母親的兩名男室友楊男古男三人對她性侵。林女與社工聊天時向社工提到,自己曾與男友和媽媽的2名男室友發生關係,社工聽到簡直嚇壞了,趕快帶林報警,警方認爲3人有可能利用林女智障、懵懂而對她性侵得逞,因而將3人函送。

但被函送的邱、楊、古三人覺得莫名其妙,三人堅決否認對林女性侵,楊男表示,林女的母親是他乾姊,他們一羣人一起合租一間房子分攤房租,自己睡在最小的一間房,林女則與她媽媽、男友共睡一間,每個房間都不只一個人,不可能有性侵的事情發生。林女與邱男是情侶,如果邱男真的違反林女意願性侵她,林女的媽媽根本不可能讓邱男繼續住在那裡。

被告之一的古男也否認與林女發生關係,他認爲是林女亂講話,更表示林女常常利用網路交友生活複雜。邱男也說自己與林女是因爲網路交友認識,自己雖然與她發生過性關係,但是都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但林女與她交往的過程,也的確會再外面認識網友

林女的母親則向檢方表示,邱、楊、古三人都有正當工作,她與女兒白天單獨在家,且房間不時有人出入,不可能有性侵一事,認爲是自己的女兒說錯了。但她曾經教過女兒如何保護自己,告訴女兒,如果與男友發生性關係,要記得做好安全措施,也告訴她,如果自己不喜歡,要拒絕,而女兒和邱、楊、古三人的互動也一直都正常,她也問過女兒,女兒也回答她古男與楊男不會對她毛手毛腳,或是給她吃藥。

檢方調查發現,林女與邱男兩人如同一般情侶一樣互動,LINE裡的對話也顯示林女對男友非常關心,並沒有聊到性侵等相關字眼,再者,林女的確與其他網友因發生性關係,而遭網友匯給她5000元作爲補償金。新竹地檢認爲,單憑林女的片面之詞,無其他證據的確無法認定邱、楊、古三人對林女性侵一事,因此,最後將三人予以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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