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廣電總局出手,李佳琦、薇婭們要被“重點管理”了

(原標題:重磅廣電總局出手,李佳琦、薇婭們要被“重點管理”了)

2020年的新冠疫情,讓不少行業遭遇重創,但也給一些行業帶來了機會,電商直播就是受益者。伴隨着越來越多平臺、品牌和個人進入這個領域,“直播帶貨”已經成爲電商的新抓手。

但電商直播市場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報告顯示,一些主播帶貨時存在誇大宣傳、引導消費者繞開平臺私下交易等現象,部分消費者遭遇假冒僞劣商品、售後服務難保障情況,賣家與平臺之間、直播平臺與電商交易平臺之間的關係複雜,導致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合理維權訴求大打折扣。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一消息對直播電商,乃至網絡直播領域帶來了重大影響。

重點管理“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

提起直播帶貨,我們首先會想起“頭部網紅”,從李佳琦、薇婭到羅永浩、董明珠,再到“央視boys”……主播模式的直播間裡,基本都有一個掌控全場的核心人物,無論這個人物的賣點是什麼,衝着主播去的消費者大有人在.

但即便在頭部主播那裡,消費者仍有可能“翻車”。

比如最近,中消協就點名了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頭部主播,指出了可能存在的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售後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等問題。

事實上,當主播爲自己的店導流時,他承載的便是一個銷售者的角色。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圖片來源:李佳琦微博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此次發佈的通知中,就專門對頭部主播的監管提出了要求。

通知提出:

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要探索建立科學分類分級的實時動態管理機制設置獎懲退禁辦法,提高甄別和打擊數據造假的能力,爲維護誠信市場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同時,對於市場普遍存在的刷單刷數據等行爲,通知也提出:對點擊量高、成交量虛高、“打賞”金額大、業務類別容易出問題的直播間,要建立人機結合的重點監看審覈機制,跟蹤節目動態,分析輿情和原因,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導向偏差和問題。

除此之外,廣電總局還對各類電商主題活動提出了要求,通知提出:以直播間、直播演出、直播綜藝及其他直播節目形式舉辦電商節、電商日、促銷日等主題電商活動,應按照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提前14個工作日將活動嘉賓、主播、內容、設置等信息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

未成年人不得打賞

近年來,經常有未成年人打賞主播,花光父母積蓄的新聞,一直以來,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打賞主播的爭論也一直沒有停息。

有關未成年人使用父母親友的賬號打賞主播,導致家庭財產損失慘重的新聞經常發生。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廣電總局此次在通知中,就對打賞問題做出了規定,不僅規定未成年用戶不得打賞,還要求平臺提供消費提醒服務:

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註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覈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打賞”達到限額一半時,平臺應有消費提醒,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達到“打賞”每日或每月限額,應暫停相關用戶的“打賞”功能。平臺應對“打賞”設置延時賬期,如主播出現違法行爲,平臺應將“打賞”返還用戶。平臺不得采取鼓勵用戶非理性“打賞”的運營策略。對發現相關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通過傳播低俗內容、有組織炒作、僱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暗示、誘惑或者鼓勵用戶大額“打賞”,或引誘未成年用戶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的,平臺須對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進行處理,列入關注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主播業務評分將與推廣推薦掛鉤

網絡秀場直播方面,通知明確,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對於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採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對於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允許其更換“馬甲”或更換平臺後再度開播。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除此之外,網絡秀場直播平臺、電商直播平臺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不爲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範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在直播領域滋生蔓延,衝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污染網絡視聽生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建立直播間和主播的業務評分檔案,細化節目質量評分和違規評分等級,並將評分與推薦推廣掛鉤。

“網紅經濟概念股大部分收跌

雖說廣電總局的通知是在A股收盤後才公佈,但23日,A股“網紅經濟”概念股卻大部分收跌,與之相反的是,A股大盤漲勢良好,滬指漲幅達1.09%,深成指漲幅達0.74%。

據統計,23日,A股“網紅經濟”概念股中漲幅最大的爲華斯股份,漲幅2.69%,而跌幅最大的是朗姿股份,跌幅達到8.54%。

盛訊達,中路股份、吉宏股份跌幅靠前,均超4%,*ST宏圖、星期六跌幅超3%,哈爾斯、天龍集團、立昂技術、藍色管光標等跌幅均超2%。

雖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監管也在不斷收緊,但毫無疑問的是,“網紅經濟”仍然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第4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6月,我國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爲3.09億,較2020年3月增長16.7%,成爲上半年增長最快的個人互聯網應用。2020年上半年國內電商直播超過1000萬場,活躍主播數超過40萬,觀看人次超過500億。相關行業報告顯示,2020年底,直播行業用戶規模有望超過6億人。

根據艾媒諮詢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總規模爲4338億元,預計2020年國內直播電商行業規模將達到9610億元,約佔中國網絡零售規模的8.7%。《2020抖音創作者生態報告》顯示,2020年直播迎來大爆發,月度用戶規模超過5.6億。中國內容行業中,短視頻和直播都呈現雙向成長,利好內容創作者。但與此同時,內容也越來越專業化,運營越來越精細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近年來,網絡秀場直播、電商直播節目大量涌現,成爲互聯網經濟中非常活躍的現象和網絡視聽節目建設管理工作需要重視的問題。爲加強對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的引導規範,強化導向和價值引領,營造行業健康生態,防範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風氣滋生蔓延,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網絡秀場直播平臺、電商直播平臺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正確方向,積極傳播正能量,展現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進網絡視聽空間清朗。要積極研究推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內容和形式創新,針對受衆特點和年齡分層,播出推薦追求勞動創造、展示有益才藝和健康生活情趣等價值觀積極的直播節目。以價值觀爲導向打造精品直播間版塊或集羣,讓有品味、有意義、有意思、有溫度的直播節目佔據好位置,獲得好流量。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不爲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範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在直播領域滋生蔓延,衝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污染網絡視聽生態。

二、開辦網絡秀場直播或電商直播的平臺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着力健全網絡直播業務各項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內容安全制度和人資物配備,積極參與行風建設和行業自律,共同推進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活動規範有序健康發展。上述平臺應於2020年11月30日前,將開辦主體信息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在“全國網絡視聽平臺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登錄地址爲http://115.182.216.157)。

三、開辦網絡秀場直播或電商直播的平臺要落實管建同步的原則,把平臺管理力量與直播間開辦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準落實到數到人。現階段,相關平臺的一線審覈人員與在線直播間數量總體配比不得少於1:50,要加大對審覈人員的培訓力度,並將通過培訓的審覈人員在“審覈員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鼓勵有能力的平臺採取優於總體配比的要求加強審覈能力建設,適應網上輿情變化對直播間和主播的監看審覈力量進行動態調整強化。平臺每季度應向省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備直播間數量、主播數量和審覈員數量。社會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員開設直播間,平臺應提前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備。

四、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直播間節目內容和對應主播實行標籤分類管理,按“音樂”“舞蹈”“唱歌”“健身”“遊戲”“旅遊”“美食”“生活服務”等進行分類標註。根據不同內容的秀場直播節目特點,研究採取有針對性的扶優罰劣管理措施。各秀場直播間均須在直播頁面標註節目類別和直播間號碼。主播改變直播間節目類別,須經網站審覈,未通過審覈不得擅自變更。

五、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建立直播間和主播的業務評分檔案,細化節目質量評分和違規評分等級,並將評分與推薦推廣掛鉤。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對於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採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對於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允許其更換“馬甲”或更換平臺後再度開播。

六、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註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覈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打賞”達到限額一半時,平臺應有消費提醒,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達到“打賞”每日或每月限額,應暫停相關用戶的“打賞”功能。平臺應對“打賞”設置延時到賬期,如主播出現違法行爲,平臺應將“打賞”返還用戶。平臺不得采取鼓勵用戶非理性“打賞”的運營策略。對發現相關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通過傳播低俗內容、有組織炒作、僱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暗示、誘惑或者鼓勵用戶大額“打賞”,或引誘未成年用戶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的,平臺須對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進行處理,列入關注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七、網絡電商直播平臺須嚴格按照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相關規定開展視聽內容服務,不得超出電子商務範圍違規制作、播出與商品售賣無關的評述類等視聽節目。以直播間、直播演出、直播綜藝及其他直播節目形式舉辦電商節、電商日、促銷日等主題電商活動,應按照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提前14個工作日將活動嘉賓、主播、內容、設置等信息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鼓勵網絡電商直播平臺通過組織主題電商活動助力經濟發展、民生改善、脫貧攻堅、產業升級和供需對接。

八、網絡電商直播平臺要對開設直播帶貨的商家和個人進行相關資質審查和實名認證,完整保存審查和認證記錄,不得爲無資質、無實名、冒名登記的商家或個人開通直播帶貨服務。平臺須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定期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要探索建立科學分類分級的實時動態管理機制,設置獎懲退禁辦法,提高甄別和打擊數據造假的能力,爲維護誠信市場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九、開辦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的平臺要積極探索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服務於鼓勵倡導的直播節目,讓算法支撐優質視聽內容的推送,對違規不良內容實現精準預警和及時阻斷。對點擊量高、成交量虛高、“打賞”金額大、業務類別容易出問題的直播間,要建立人機結合的重點監看審覈機制,跟蹤節目動態,分析輿情和原因,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導向偏差和問題。

請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組織轄區內開展秀場直播、電商直播業務的平臺進行登記備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對已開展的秀場直播、電商直播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對初步篩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內容進行清理整頓;按要求督導相關平臺建立直播內容分級分類管理和審覈制度,完善直播間、主播、審覈員數量的結構報備、打賞控制等管理機制;對整體不符合開辦直播業務條件和能力的平臺,應通報有關部門,組織聯合關停其直播業務。此專項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開展,11月30日前將登記覈查情況和規範治理的工作成效總結上報,重要情況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