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修法公聽會 補教界怒:須提出「良民證」是歧視

教育修正補習進修教育法補教業認爲內容嚴苛,今日在教育部的第4場公聽會外,大聲抗議受歧視。(黃國峰攝)

教育部修正補習進修教育法,內容有必須申請良民證補教業認爲歧視,今日在教育部的第4場公聽會上,700多名中彰雲投補教從業人員,拉起布條,提出不要扼殺孩童學習選擇權、爭取補教勞工就業權益、要求全國教育人員公平立法、拒絕歧視補教從教人員等訴求。(黃國峰攝)

700多名中彰雲投補教從業人員大聲抗議受歧視。(黃國峰攝)

公聽會上一度有幼教協會代表發言,但被補教業者質疑,這是補教場合,幼教請離席。(黃國峰攝)

公聽會上一度有幼教協會代表發言,但被補教業者質疑,這是補教場合,要求補教業代表離席,以示抗議。(黃國峰攝)

臺中補教協會理事長盧明桂(左)質疑,這是補教場合,爲何幼教可發言,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右二)解釋公聽會本就可開放給一般民衆登記發言。(黃國峰攝)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指出,公聽會就是爲聽大家意見而來,衆人的發言會做爲修法參考。(黃國峰攝)

教育部爲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22日舉辦中部地區公聽會,吸引近700名補教業者參加,多數人對補教法第9條聘任教師須提出「良民證」的規定感到氣憤,認爲是歧視補教界、讓他們比八大行業還不如,而因立場不同,會議一度因幼教業者上臺發言,引發補教業者集體退場

補教法第9條規定補習班聘僱職員工前,除須檢具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還要提供「3個月內核發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臺中市補教協會副理事長楊佳叡怒控,這項規定根本是刻意防堵補教業,已經違反公平比例原則

從事補教業長達30多年的唐姓業者則說,最近補教名師陳星被控誘姦作家林奕含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立法院在6月間匆促修法,是因單一事件、爲了平息社會輿論壓力訂出的法令,給補教業在未審判前、先做有罪定論根本就是苛刻立法。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臺中市補教協會盧明桂氣憤表示,全臺校園內性侵、性騷擾事件每年約發生數10至百件,比補教界還多,政府既然要求補教業聘任職員提供良民證,也應對幼教業、教師及公務員一視同仁。

補教業與幼教業的糾葛情緒也在場內大爆發,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理事長謝京含上臺發表意見時,立即引發現場數百名補教業者不滿,大聲要求謝下臺,氣氛一度緊張,最後補教業者甚至做出「暫時退場」的抗議行爲。

除對政府要求良民證感到氣憤,補教業者也對聘僱員工須經教育局審查不滿,認爲此規定曠日廢時,可能讓優秀員工跑掉。業者呼籲教育部重視大家建議,否則不排除北上教育部抗議。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早在103年就有良民證規定,今年6月修法只是將其提高到法律位階,並要求異動時也應檢具良民證,未來包括學校、幼教及課照中心都要比照,爲的是在教育場域中拉起防堵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