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12/4上路 禁止年齡歧視、違者最高可罰150萬元

▲中高齡就業專法將在12/4上路。(資料照/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25)日出席衛環委員會備詢,會中提出的專案報告中指出,中高齡就業專法在去年底就由總統英文公佈,不過今年受到疫情影響而暫緩施行,不過行政院已在11月19日指定該法即將在12月4日上路。

根據主計總處截至9月的調查顯示45歲以上的勞動力爲480萬8千人,99年爲389萬8千人,增加91萬人或60.3%,其中45-64歲的勞參率爲64.07%,65歲以上的勞參率爲8.89%,對此,今日就有多名立委指出中高齡的勞參率普遍低落,尤其跟鄰國日本相比更是相差甚多,中高齡就業法上路後,勞動部是否有相關配套?

勞動部長許銘春在報告中指出,從主計總處的調查中得出,目前中高齡及高齡者在求職中最容易遇到「年齡限制」這項歧視,其次則是勞動條件理想、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等都是造成中高齡及高齡者求職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因此勞動部也在本法中特別制定「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僱主因年齡因素直接或間接歧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落實就業平等。

勞動部的報告中指出,未來專法中明訂規範僱主對求職或受僱中的中高齡及高齡者,在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升遷、教育訓練薪資給付、退休、資遣、離職或解僱等面向不得以年齡爲由給予直接或間間的差別待遇,若僱主經認定違法者將處以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許銘春也說,爲了讓中高齡及高齡者求職更加便利,也會透過全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一案到底就業服務方式提供求職服務、就業諮詢現場徵才、就業促進研習等方式提供多元就業機會

許銘春也提到,事業單位只要運用職務設計,排除就業障礙,僱主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0萬元;再來也鼓勵僱主指派其所僱用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參訓,強化就業職能,勞動部將補助該課程70%的訓練費用;僱主只要繼續僱用符合勞基法所強制退休的勞工達一定比率及期間,且薪資不得低於原薪資,勞動部將提供最長18個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