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評:向侵害個人信息行爲“亮劍”

(原標題中工網評:向侵害個人信息行爲“亮劍”)

國家網信辦7月4日發佈通報,經檢測覈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已通知應用商店下架該APP,要求滴滴出行認真整改。此舉不僅是制止滴滴出行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的必要行動,可以有效維護公民及國家信息不受非法侵害,也爲涉及數字產業企業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方面規矩、敲警鐘。

“滴滴出行”屬國內互聯網龍頭企業,早在去年11月,滴滴出行就宣佈國內月活用戶突破4億,擁有大量的國內出行及導航大數據。相關部門通報稱,滴滴出行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問題”,可能包括如下方面:一是超範圍、非必要通過“索權”收集註冊用戶的個人信息;二是非法使用收集到的個人出行數據和註冊用戶個人基礎信息數據,三是將註冊用戶個人基礎信息數據和出行數據超範圍違法違規使用,獲取利益

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了國家有關信息管理法規,嚴重的還涉嫌侵害個人信息犯罪。在當下個人信息越來越高強度密集滲透到日常生活和社會管理的背景下,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有可能產生嚴重的社會後果。比如,被不法人員倒賣,成爲詐騙犯罪的工具;擁有個人信息的企業濫用收集的個人信息進行非法經濟活動;將個人信息進行“溢出”使用,爲他人非法“清洗”數據提供便利,等等。非法收集違規違法使用個人信息數據,從小的方面講,侵害了個人信息安全,從大的方面講,擾亂了國家的數據管理秩序

進一步而言,作爲國家整體信息安全的一部分,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與整個社會以及國家的信息安全緊密相連。滴滴出行非法收集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爲,所侵犯的不僅僅是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更是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產生了威脅

如今,我國已進入數字經濟時代,隨着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和互聯網不斷普及,數據化、網絡化智能化已經滲透至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一段時間以來,非法收集和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數據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已經成爲一大社會“毒瘤”,公衆強烈要求有關部門進行整治。隨着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數據安全法的制定和出臺,對非法收集和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進行規範化管理,約束數據信息違法行爲的泛濫,是勢所必然。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有關部門持續對包括滴滴出行在內的一些企業在信息收集和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爲出“重拳”,迴應了公衆的呼聲,保護了個人的信息安全,打擊了違法行爲,維護了正常的數據管理秩序。這對受到處理的違法違規行爲人是一種糾偏,對其他遊走於法律制度邊緣的人是一種震懾。

向侵害個人信息行爲“亮劍”,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努力。一方面,有關部門應持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加強監管,建立完善的投訴與舉報機制,不給違法違規行爲任何生存空間;另一方面,個人和單位應強化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意識,保護好自身的信息安全,當個人信息權益遭受侵害時,勇於維權,敢於維權,善於維權,不讓不法行爲有機可乘。同時,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清理信息使用的“灰色空間”。9月1日,《數據安全法》將正式實施,個人信息安全將更加有法可依。只要全社會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各方協力共舉,一定能給信息安全一個晴朗的天空,讓信息安全順暢地流動法治設定的軌道內,方便個人,造福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