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告協會:僅憑個人或少部分人好惡,“一刀切”決定商戶招牌顏色,可謂形式主義典型!
4月14日,中國廣告協會發布文章《尊重規律,依法管理,促進消費,美化城市》:
近日,河北三河市推行店招 “禁色令”,強制要求商戶門頭牌匾禁用紅、藍、黑三色,引發社會衆口一詞抨擊批評,據報道上級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城市店招管理應該遵從市場規律。店招作爲商業廣告的重要形式,它不僅是店鋪的標識,更是品牌傳播的有效載體。像蜜雪冰城、肯德基等國內外品牌,經過多年投入積累,其標誌性的招牌,具有極高的辨識度,消費者一眼就能識別,在品牌推廣和市場營銷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也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一旦招牌顏色被強制更改,品牌辨識度大幅降低,甚至會讓顧客誤以爲是 “山寨店”,對品牌形象和商業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從廣告傳播角度而言,色彩是廣告設計和信息傳播的核心元素之一,色彩的使用是視覺形象系統的重要內容,屬於實用美學,不同色彩組合與運用,是廣告人基於市場調研、消費者心理分析得出的成果,遵循着科學的傳播邏輯。商家將色彩心理、市場規律以及企業特點結合起來,匹配消費者的不同情緒和購買慾望。
因此,商家不論規模、名氣大小,都希望通過各種有創意、有鮮明特色的店招,招徠生意,展示文化,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搭建必不可少的橋樑。城市需要多彩和活力,強制性用“紅、藍、黑”,或者強制不許用“紅、藍、黑”,明顯違反事物規律,終將成爲笑柄。
城市店招管理應該反對形式主義,堅守法治思維。中央一再強調反對形式主義,而不顧實際情況,僅憑個人或者少部分人的好惡,“一刀切”地決定一個城市的廣告店招顏色,可謂形式主義典型。“一刀切”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既是工作作風問題,更是法治思維問題。城市管理涉及面廣,矛盾多,難度大,但這不應成爲行政不作爲、亂作爲的理由,對城市店招進行規劃,規定一定的規格、材料、安裝規程、安全標準、維護維修等,這些必要的管理,羣衆能夠理解和接受,但是如果連店招顏色、字體、樣式都要統一管起來,則明顯管理越位了。
有的城市甚至規定商戶店招統一使用黑底白字,呈現出“陰森”效果,與和諧宜居的城市建設、市民的大衆審美截然對立,被市民吐槽和反對,這顯然不是城市管理的初衷和目的,也違反了行政行爲的底線。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河店招事件之前,有不少城市屢屢發生店招改造中的奇葩規定,中國廣告協會標識專業委員會也通過不同渠道反映過意見,呼籲有關管理部門重視廣告店招規律和功能作用,尊重店主的創意。我們認爲廣告店招對城市商業發展、文化氛圍營造有重要意義,合理的城市管理與廣告店招發展並非相悖,而是相輔相成。政府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充分徵求行業組織的意見,確保政策既符合城市整體規劃,又能保障廣告行業的正常發展。行業組織也應積極發揮橋樑作用,向政府傳達行業訴求,向企業普及政策法規。
人民的利益、社會的利益從來都不是空洞的,而是老百姓看得見、摸得着的。城市店招管理追求整潔美觀安全無可厚非,但不能以破壞人民羣衆需要的商業傳播功能和城市市場活力爲代價。我們常說按規律辦事,依法辦事,三河市的 “禁色令” 應該是一堂深刻教育課,在城市管理中,應正確處理好城市形象與廣告店招的關係,尊重市場規律和商戶權益,讓廣告店招更好地服務消費、提振消費,裝扮和美化我們的城市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