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生煤使用量減4成非許可量 盧秀燕治空污比前朝更嚴苛

吳志超表示,盧市府對抗空污比前朝更嚴苛。(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環保團體上月中向臺中市議會提出人民請願案,要求臺中火力發電廠明年要依法達到生煤使用量減少4成的要求,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21日表示,市府將以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展延作爲要求條件,而且減少4成不是從許可量計算,而是從使用量,盧市府治理空污的標準比前朝更加嚴苛。

包括江肇國、陳淑華、賴佳微議員,上午質詢關心中火實際減煤情形,吳志超表示,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於2016年1月26日公佈,依條例規定減煤期程,2020年1月26日屆滿,四年內要減少生煤40%。

環團上月向議會提出人民請願案,要求所謂減少生煤40%,必須要依使用量計算,而非許可量計算,舉例,中火2014年生煤許可量爲2千1百萬公噸,若以減少4成計算,中火就可以燒煤1260萬公噸,但中火實際使用量爲1839萬公噸,依法減少4成,使用量降爲1104萬噸,不同計算方式,導致兩者相差156萬公噸。

吳志超說,市府認爲環團的要求合理,因此認同環團要求,以使用量減少4成作爲要求中火的標準,但如果中火不願配合呢?吳說,中火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年底到期,如果中火不願配合,市府就不給予許可證展延,即使中火同意減少4成,但事後又無法達到目標,市府還是可以對中火開罰。

吳志超說,以使用量的標準減少4成,而非許可量,相較前朝,更加嚴苛,也顯示盧秀燕市長上任後,落實「市長換人、空氣換新」的高標準對抗空污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