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重啓燃煤3號機組 中市府開罰300萬元、放話若發電絕不寬貸

中火昨晚重啓燃煤3號機組臺中市府環保局開罰300萬元。(臺中市環保局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電公司昨天晚間逕自啓動原遭廢止操作許可證的臺中火力發電廠3號燃煤機組,臺中市府環保局昨晚9時率隊前往稽查,發現機組鍋爐已用柴油燃燒點火預熱、爐溫超過攝氏280度,市府爲此表達嚴正抗議。臺電公司今天回擊表示,啓用3號機組是合法合理調度,並預計在7日並聯發電;臺中市環保局中午即公佈開罰處300萬元,並放話臺電若進一步燃煤發電,將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臺電公司對此回擊表示,號機組不但已機點火,還預計在7日並聯發電,因4月用電量仍將攀升,且因近期水情不佳,影響水力發電,爲確保4月份備轉容量率維持在10%以上,依法安排3號機點火併聯發電。

臺中市環保局表示,昨晚發現中火煙道自動監測連線系統雖仍標示暫停運轉,但部分空氣污染物測值有持續攀升情形,疑似重啓中火燃煤3號機組,環保局副局長商文麟於晚間9時許連夜帶隊前往中火現場稽查,發現3號機組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且爐溫已超過攝氏280度。

環保局表示,中火2號燃煤機組於去年6月24日違法點火預熱,市府處分2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燃煤3號機組已於108年因生煤超量使用,環保局自去年1月1日起廢止操作許可證後,停機未運轉已超過1年3個月,此次中火3號燃煤機組違法點火預熱,將依違反《空污法》第24條,同法第62條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考量啓動日爲假日,加重0.5權重,依法重罰300萬元罰鍰,若臺電進一步燃煤發電,將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環保局指出,廢止3號機組操作許可證的處分,環保署雖曾來文表示撤銷,但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3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但環保署卻逕自發函撤銷,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行政處分,因此臺電3號機組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