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鋼樑」掉落意外 監察院糾正北市、中市府

臺中綠線捷運鋼樑墜落現場畫面。(資料照/民衆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捷運綠線工程在今年4月10日發生吊裝鋼箱梁墜落意外,造成4死4傷重大公安意外,監察院10日通過監委提案,糾正臺北市臺中市政府,監委指出,相關工程施工計劃交通維持計劃未落實執行,是造成本件重大公安意外重要因素雙方皆有疏失,應維護工程品質,使履約廠商善近期契約義務,避免公安事故再度上演。

監察院10日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章仁香提案,糾正臺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監委指出,吊裝鋼箱梁依「結構上部結構安裝施工計劃書」應設置支撐架,惟因該設施裝置耗時,身爲監造單位之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竟無人察覺當日施工現場,廠商未依計劃設置支撐架,且依交通維持計劃內容,鋼箱梁吊裝作業本應在夜間進行,廠商竟於「日間且交通尖峰時間進行吊裝」,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明顯有疏失。

另外,監委也表示,臺中市政府未就各項工程交通維持計劃之稽查作業,妥善配置人力,因而監造機關及承攬廠商無視交通維持計劃規範,而根據調查報告指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監造人員施工進度內容居然須「倚賴廠商告知才能掌握並進行查覈」,且現場違法進行吊裝作業,監造人員完全未能發覺並及早制止;甚至抽查紀錄等監造文件竟未現場填寫,而於事後補單再任意銷燬,明顯缺失且實屬不當的行爲。

然而,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與臺中市政府應落實「尊嚴勞動生命無價」勞動安全核心理念,監委根據調查報告提出,臺中市政府應加強勞動檢查外,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也應依契約規範督促承攬廠商落實勞動安全之自主管理,至於針對臺中捷運綠線工程計劃期程,雙方應各行其是,計劃期程之修正應兼顧可行性,除了維護工程品質,使履約廠商善盡其契約義務外,同時也能避免公安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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