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監管機構簽署合作協議 依法推進跨境審計監管合作

中美監管機構簽署合作協議,依法推進跨境審計監管合作。(牛市點線面)

新華社報導,中國證監會26日宣佈,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美國公衆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將於近期啓動相關合作事項。這標誌着中美雙方監管機構爲解決審計監管合作這一共同關切問題邁出了重要一步。

報導稱,目前有280餘家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30餘家中國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在PCAOB註冊,爲中國在美上市企業提供審計服務。由於衆多外國企業在美髮行上市,提供審計服務的事務所遍佈全球,PCAOB通常與境外相應監管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對相關事務所開展日常檢查與執法調查。

據瞭解,PCAOB已與世界上5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建立相關合作機制。隨着中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逐步深化,企業跨境上市和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展業日益頻繁,中美雙方監管機構都需要開展相應的監管執法合作,加強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十多年來,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PCAOB等美方監管機構保持溝通磋商,嘗試過多種合作方式,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未能從根本上形成雙方接受、可持續的合作安排。

據中國證監會介紹,本次簽署的合作協議,是雙方監管機構在遵守各自國內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按照對等互利原則形成的合作架構,符合國際資本市場審計監管合作的通行做法。

證監會資訊顯示,合作協定體現三方面重要內容。一是確立對等原則。協議條款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中美雙方均可依據法定職責,根據合作協定,對另一方轄區內相關事務所開展檢查和調查,被請求方應當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盡力提供充分協助。

二是明確合作範圍。合作協議範圍包括協助對方開展對相關事務所的檢查和調查。其中,中方提供協助的範圍也涉及部分爲中概股提供審計服務、且審計底稿存放在內地的香港事務所。

三是明確協作方式。雙方將提前就檢查和調查活動計劃進行溝通協調,美方須通過中方監管部門獲取審計底稿等檔,在中方參與和協助下對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員開展訪談和問詢。美方不能單獨入境對相關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調查取證活動,這符合中國證券法相關規定。

業內人士指出,對會計師事務所日常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通過查看審計工作底稿檢驗事務所審計品質。審計工作底稿是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的記錄,主要包括關於企業財務資訊的數據,一般不包括國家秘密、個人隱私、企業底層數據等敏感資訊。

近年來,中國《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資訊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陸續施行,相關市場主體的資訊安全責任更加明確,操作上更加有章可循。企業無論在何地上市,都有義務遵守本國資訊安全法律法規。

近期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完善了境外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規定,對規範審計工作底稿資訊安全管理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落實了上市公司資訊安全的主體責任,同時爲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依法依規保管和處理涉密敏感資訊提供了更加細化和可執行的指引,有助於在滿足會計審計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底稿編制工作,並依法保護相關資訊安全。

合作協定對於合作中可能涉及少量敏感資訊的處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確約定,特別是針對個人資訊等特定數據設置了專門的處理辦法,爲雙方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的同時保護相關資訊安全提供了可行路徑。

通過完善國內法規制度、規範市場主體行爲、細化監管合作協議,審計監管合作中可能涉及的敏感資訊將得到妥善處理。同時,這樣的安排也有助於避免敏感資訊「泛化」,從而使必要的商業資訊可以順暢流動,境內外仲介和監管機構可以正常履職,投資者能夠做出恰當的決策。

二十多年來,一大批中國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赴境外上市融資,藉助境外資本市場贏得發展機遇,也很好地回饋了全球投資者。新發展格局下,中國企業全球資源配置的步伐不會停,繼續用好國際資本市場的方向不會變。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完善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近一年來,中國境外上市有關制度規則逐步完善,明確支持企業依法依規赴境外上市。

在此背景下,簽署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定,有利於暢通赴美上市管道,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符合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的方向。國內外市場各方都期待兩國監管機構秉持專業精神,務實合作,增進互信,執行好協定,共同爲企業跨境上市營造良好的國際監管環境,爲全球經濟增長增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