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批犯後態度差又不判死 殺警案法官:相信有教化可能

法官剖析殺警被告,皆有衝動易怒、受同儕影響甚鉅的人格特質。(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一審宣判,主嫌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等人,被判7年到12年8個月不等刑期,其餘共犯有的獲得緩刑。被判罪重的是許淳凱,刑期13年。這樣的結果引發社會輿論譁然,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則認爲,其實這些都有人教化可能,甚至寄予期望蕭叡鴻等「領導者」,能帶頭自新悔過。

根據判決內容,法院認爲,被告多次在審理中以當庭陳述或撰寫書信的方式,向薛貞國家屬到道歉、表達悔悟,且46人均已和家屬達成和解。考量「渠等多具衝動、易被激怒、暴力控制力低等人格特質。且常受友情、同儕團體影響、易從衆,然渠等若能脫離現階段之複雜、負面交友圈,轉爲維持正向交友圈、工作圈,並因本案而重獲家庭支持、保持對家庭之強烈責任感,是本院毋寧相信,渠等之行爲模式仍可能修正,尚非全無教化可能性。」

▲法官認爲,周譽騰等人有領導說服力,又講信用,希望能帶頭向自新,對其他被告帶來正面影響。(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另外,法院也希望「以有期徒刑可使被告在監禁歲月中,一面忍受對自由之渴望,承受自責煎熬,確實悔悟反省所爲、培養同理心,不再合理化自身偏差行爲,學習尊重他人及自己生命,對罪行負責,珍惜人生重來之機會。」

尤其蕭叡鴻、周譽騰等人,「尚具領導說服力,不僅對朋友講信用、同儕動員力也大、影響力強,若能帶頭自新,不無對其他年輕被告產生正面示範作用,故認尚無永久隔離等極刑之必要。」

薛貞國母親哭到幾乎昏過去,太太則強調再多的錢再多的刑責,都換不回丈夫。(圖/記者黃克翔攝)

仔細觀察判決內容不難發現,法官似乎一方面重批萬少丞、許淳凱等人不僅企圖替自己減輕刑責,萬少丞和易寶宏多次翻供,更浪費司法資源,還有人多次未到,態度輕率任性。周譽騰、郭士均等人則是言詞狡辯、任意翻供,根本毫無悔意。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和蕭叡鴻更是推諉卸責、故作無辜設詞狡辯、態度倨傲、惡性重大,不容輕縱。

但法官另一方面又分析人特質、同儕影響力,認爲「行爲模式仍可修正,非全無教化可能性」,希望他們「珍惜出監後人生重來之機會」,甚至寄予期望,盼帶頭者能起正面影響。又罵又給機會,恩威並施,但真能如法官希望從此通通改過向善嗎?質疑聲浪恐怕一時間還無法停歇。

▲對於宣判結果,薛貞國家屬委任律師周武榮表示,一定會上訴。(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