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實施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

新華社重慶12月17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周凱)記者採訪瞭解到,重慶市實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重慶市日前印發了相關改革實施方案內容包括:重慶市各區縣環保局實行以重慶市環保局管理爲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仍爲區縣政府工作部門,區縣環保局局長副局長由市環保局黨組提名,提交區縣黨委、政府按程序任免。上收區縣環保部門環境監察職能,由市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補齊環保“督政短板,分區域定期和不定期派駐專門人員,對地方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日常監察和集中督察。

釐清環境監測事權,上收市級考覈涉及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由市級環保部門統一承擔,主要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區縣環境監測站仍由區縣環保局管理,主要負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

同時,將環境執法重心進一步向區縣下移,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更名爲重慶市環境行政執法總隊,主要負責查處重大環境違法行爲以及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區縣環境執法工作;區縣環境監察支(大)隊更名爲區縣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仍由區縣環保局管理,主要負責調查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違法行爲。此外,規範鄉鎮街道環保機構設置,配備必要的工作力量並保持相對穩定。

(原標題:重慶實施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