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仁德路段驚見機車!國道警:開單告發罰3千元以上

網友上傳影片機車行駛國道」,可見1部機車駛入國道1號臺南仁德往北行駛。(圖/翻攝自臉書檯南爆料公社,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有網友在臉書社 PO文指出:「真的瘋了嗎?這是高速公路啊!不是平面道路」,所傳影片中可看見1部機車在國道1號上行駛,引起網友熱議,網友說真的不要命了!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對於網友1月30日上傳影片「機車行駛國道」1案,警方查處發現,查看該影片系發生於國道1號北向仁德路段,一部機車由臺86線仁德系統駛入國道1號往北行駛。

警方說,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4項規定「機車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違反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4項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則依第92條第7項第1款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本案請民衆檢附相關影片資料向該隊檢舉,警方會依法查處。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民衆騎乘機車勿上高速公路,如已誤入高速公路後請立即於路肩停車,警方會立即前往處理,千萬不要於高速公路車道上任意行駛,以防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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