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查嬰兒牀 近7成安全不合格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9月1日起,將嬰兒牀列爲商品應實施檢驗項目。(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抽檢市面販售的嬰兒牀6件,檢驗構造安全性結果不符合「家用嬰兒牀及摺疊嬰兒牀」國家標準產品就有4件,佔抽檢比例近7成。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

李善植指出,抽檢6件嬰兒牀的使用說明書全部有待改善,其中2件嬰兒牀的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這次查覈依CNS 11676國家標準進行檢測,檢驗項目包括初始穩定性、牀內部的孔洞縫隙開口、牀外部的頭部夾陷、鉤絆點與最終穩定性等。

抽查6件嬰兒牀中,有4件不符合標準問題在於構造安全,包括嬰兒牀內部的孔洞開口略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受傷,嬰兒牀上的小物件容易分離,可能導致嬰兒危險吞嚥,嬰兒牀上有會產生鉤絆點的部位,可能造成嬰兒衣物纏繞導致窒息危險等。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對安全結構不符標準的4件嬰兒牀,已要求業者停止銷售,並對已售出嬰兒牀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換配件、補強安全性或1年內可無條件更換配件、維修的特殊保固方案,或6折換購方案等。

消保官提醒,嬰兒牀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的使用方法警語注意事項,確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