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惡火釀6死 都發局祭5措施防憾事重演

臺中市議員李中針對弱勢戶居住問題,建議市府針對租賃問題研議相關自治條例或辦法。(李中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中市興中街大火釀6死,也燒出老舊建物管理與弱勢戶的居住權等問題。臺中市議會16日專案報告,市議員黃守達等人抨擊,這次火警的建築爲列管的「寄宿舍」,卻未依法公安申報,市府橫向聯繫有問題;此外,多名議員也關切弱勢民衆的居住權,要求針對租賃問題研議相關自治條例或辦法。

黃守達指出,臺中市目前有1600多處「寄宿舍」,這次火警釀6死的大樓也是其一,早就在消防局列管中,都發局卻未確實掌握情況、還說該建築不必公安申報,根本是市府內部局處不同調,要求清查全市現有的寄宿舍,瞭解其中多少處有違法隔間情況。

市議員張家銨、陳淑華則說,有民衆陳情非法民宿問題,但市府各單位踢皮球,尤其在公共區域堆置雜物的情況,市府執法應更確實且有力;東海商圈前幾年曾發生氣爆案,也是發生在出租大樓,市府應盤點住商混合大樓的逃生現況,並列出高風險者,不要再有阻礙逃生的情況出現。

市議員李中表示,興中街大火的受災戶許多都是經濟弱勢民衆,以往市府興建社會住宅,以較寬鬆的條件開放弱勢民衆入住,他建議未來可再放寬資格、要求收入條件縮減爲總體收入至少20%、甚至10%;此外,市府也可研議制定自治條例,強制要求租賃公會代管多住戶套房大樓。

都發局指出,目前已針對3月6日發生火警的興中街住宅,在違反建築法部分重罰144萬,也將全面清查類似個案38處,並籲請中央修法、提升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另在社宅部分,未兼顧年輕人與關懷戶的負擔能力,租金分別以市場行情5至7折收取,低收或中低收入者則爲市場價的65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