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前竹開發案未規劃運動場地 議員吳瓊華會勘爭取

議員瓊華爭取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規劃青少年運動休閒設施,邀集相關單位在活動中心廣場舉行協調會。(吳瓊華服務處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已陸續開工,地方反映公共設施缺乏青少年運動休閒場地市議員吳瓊華邀集等單位今天現場會勘,爭取在公17和兒25預定地設置球場等青少年運動場地。市府迴應表示,重視地方需求,彙整民意進行研議

前竹區段徵收計劃區域位於烏日區前竹裡,總面積約110.71公頃,於都市計劃中規劃住宅區55.22公頃;商業區7.69公頃;道路園道公園等公共設施40.6公頃,全區共4標工程,自去年7月間起陸續開工。市議員吳瓊華接獲前竹裡裡長林東潭及前竹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昆登等地方人士陳情,召集市府運動局、建設局及地政局等單位7日在前竹社區活動中心廣場舉行協調會。

吳瓊華表示,開發案公共設施不僅前竹里居民使用,未來包含九、仁德烏日地區和鄰近南屯區樹義裡將形成生活圈使用率很高,地方希望能納入青少年運動場地及籃球場等設施,並與整體工程一併完成。

前竹里長林東潭表示,前竹裡因爲區段徵收案限制,50年來都沒有任何的運動休閒場地,唯一的兒童遊樂器材已拆除。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佔地110公頃,未來可能涌進數萬人口,開發案內公園、親子共融、休閒等設施均具備,唯獨缺青少年喜愛的運動球場等設施,地方鄉親期待能因應納入運動休閒場地。

地方人士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認爲在臺中天后宮旁的兒25和活動中心、學校附近公17預定地等地點保留籃球場規劃較爲適當,再由用地需求機關,進行球場的設施施作。陳情民衆建議地政局及建設局研議配合開發期程,編列預算同步施作完成,讓前竹裡的開發案能周延公共設施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