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文化部長該爲這段話汗顏

中時社論

文化部長李永得仔細看下面這段話:「陸方統戰目的不外拉攏臺灣民心,增強對陸方的向心力,以達其終極統一的目標,而形同摧毀臺灣民主、開放的基本價值,惟面對基本價值破毀之威脅,最佳迴應之道應系更民主、更開放,藉由更深入的接觸、交流,纔有機會實際瞭解兩岸的制度差異,並進而鞏固臺灣地區人民民主制度的自信。」這席話不是所謂「統派媒體」講的,也不是出自自由派學者或文化人,而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1948號判決》所寫的一段話。

缺乏對臺灣的制度自信

李永得部長看了這段話,能不汗顏嗎?以民主發展自傲、以自由價值是從的臺灣,最強大的「民主防衛機制」就是制度自信,就是透過自由、開放、交流的言論環境,認清兩岸的制度差異而對臺灣的基本價值更加信服不移。李永得擔任文化部長以來,一再採取違背臺灣價值的文化審查作爲,引起強烈抨擊,近期更因爲投下中國黨政軍出版品需經申請、審查的震撼彈,而招致文化界一致惡評。他自嘲「身上滿是彈孔」,但請問向他射子彈的不都是臺灣價值堅定的捍衛者嗎?文化部一再逆時代潮流而行,已經引起各方質疑,文化部豈能打着自由民主旗號行反自由民主之實?

關於大陸出版品的流通,原本不成問題,但文化部爲了彰顯反中招牌,竟以國安理由通令大陸出版品需先送審。面對一石激起千堆雪,李永得日前接受媒體專訪,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爲政策辯護,不僅不能讓各方釋疑,反而讓人對其狹隘、矇昧、偏執的心態更加了然,更難苟同。

李部長首先提出「認知作戰」的概念,認爲中國黨政軍爲了「鞏固意識形態而發動認知作戰」,所以其出版品必須管,而反對者就是「反對管制審查黨政軍出版社」,是在臺灣「幫中國強權維護他們的威權」。大陸出版者無法區分爲黨政軍和民間兩大類而區別對待,他把反對審查者一律界定爲維護中共黨政軍威權者,完全是一種戴紅帽子的卑劣手法,不僅不符事實,而且是一種政治肅殺手段,把捍衛出版自由和臺灣價值者扣爲中共同路人甚至是代理人,讓人感到是警備總部復活

大陸由於出版制度特殊,所有出版單位都有黨政軍背景,針對「黨政軍」出版品審查事實上就是審查所有大陸出版品,而反對對大陸出版品作事先審查者,主張的是一個基於普世價值的原則,沒有人是爲中共黨政軍護航,堂堂文化部長何以把異議者貶爲中共幫兇,其器識之可見一斑。

破壞出版界的自主自由

再說,政府依法行政,首先必須遵從憲法大法官釋憲等同憲法,大法官644號解釋早已把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言論,視爲應受《憲法》保障的政治性言論,且大法官認爲,欲限制之言論對於弊害之產生已達「明顯而立即危險」之程度時,政府之介入限制,方有合憲之可能。李部長無視於此,卻質疑異議者的價值觀,爲何不先去質問大法官們的價值觀?這個價值觀就是除非言論有「明顯而立即危險」,否則就是憲法保障的政治性言論,無論言者爲何人,身在臺灣還是大陸。

臺灣自傲的自由民主社會最強之處就是人民具有抵禦威權統治的抗體。告別戒嚴之後,臺灣一直朝着言論完全自由邁進,到1999年廢除《出版法》後,出版自由完整落實,但囿於兩岸關係特殊,1992年施行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的《許可辦法》,仍對大陸地區的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等進行特別的審查,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在臺灣發行。

其中《許可辦法》對大陸書籍進口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態度,對於大陸書籍的審查採「形式審查」,並且「從寬認定」。所憑藉的條件就是相信人民對於民主的理解與信仰早已成熟,正如蔡英文總統於2020年4月7日言論自由日時,在其臉書寫到:「有言論自由的社會,纔有天然的抗體。」李部長莫非對臺灣的民主法治信心動搖,而要代替人民篩選中國大陸出版品?

臺灣出版界一致反對事先審查大陸出版品,遠流出版社的王榮文說出大家的心聲,因爲這會「破壞臺灣文化出版界百分之一百自主自由的驕傲。」而「臺灣政府唯一能贏的只有爭取民心、深化民主生活體制。」資深出版人詹宏志也認爲,禁書的時代已經過去,「李部長別擔憂,你改變不了臺灣現在這個面貌的。」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