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未登工廠納管期限將屆 經發局:呼籲業者儘速申辦

經發局呼籲符合條件業者,於111年3月19日前透過現場送件、線上申辦,或郵寄申辦方式向「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出納管申請。(臺中市政府提供)

經發局今年度委託社團法人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辦理臺中市未登記工廠輔導業務。(臺中市政府提供)

中市經發局持續稽查未登記工廠,輔導未登記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作業,針對配合特登輔導政策於明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者,若未依規於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劃、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一旦查獲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呼籲業者儘速提出納管申請。

經發局指出,臺中市特定工廠登記制度自去年推行至今,目標爲「全面納管、就地輔導」,輔導業者朝向合法經營邁進,感謝轄內工廠大力配合,截至今年4月20日止,累計受理案件達4160件,特定工廠登記及納管覈准件數近3000件,全國第一。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若查獲轄內105年5月19日以前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配合特定工廠登記輔導政策,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規定勒令停工並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可依同條規定處行爲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罰款至停工爲止。

經發局強調,若查獲轄內105年5月19日以前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配合特定工廠登記輔導政策,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規定勒令停工並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可依同條規定處行爲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罰款至停工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