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中秋食材抽驗 1超市青椒農藥超標7倍

臺中市食安處自8月起執行「中秋食品稽查專案」,陸續針對轄內製造業者、各販賣場所加強查(抽)驗月餅成品及其原料、中秋應景食材。(臺中市食安處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食安處執行「中秋食品稽查專案」針對中秋應景食材,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進行抽驗。(臺中市食安處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中秋連假將至,臺中市食安處自8月起陸續針對轄內製造業者、各販賣場所加強查(抽)驗月餅成品及其原料、中秋應景食材等274件,其中1件青椒抽驗檢出農藥殘留超標5至7倍,由於其源頭爲臺北市,已移請北市衛生局處辦。

臺中市食安處執行「中秋食品稽查專案」,首波查覈臺中月餅及其餡料製造業共計10家,主要稽查設施設備、人員等食品衛生、食材標示及食品業者登錄等項目;另外從製造到市場販售業場域抽驗月餅49件、餡料36件、鹹蛋黃33件,檢驗防腐劑、衛生標準、蘇丹色素等,查驗結果全數合格。

第二波則針對中秋應景食材,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進行抽驗,包含醬料32件、海鮮48件、米血糕12件、魚漿煉製品類32件及當季蔬菜32件等,共計抽驗156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等項目,其中1件於北屯區美聯社販售的青椒經依中央公告的農藥殘留檢驗方法檢出「氟尼胺(Flonicamid)」0.05ppm(標準0.01

ppm)超標5倍,而「撲克拉(Prochloraz)」0.07ppm(標準0.01ppm)超標7倍,與規定不符,食安處已請臺中業者立即下架,並函文移請源頭所在地臺北市處辦。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所查獲青椒檢出超標農藥皆覈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檢出超標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