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着眼不同 日本緊急事態宣言恐暫卡關

中央地方着眼不同 日本緊急事態宣言恐暫卡關。(圖/美聯社)

日本東京等4都縣昨天籲請中央發佈「緊急事態宣言」,盼依法採取更強有力防疫措施;但中央政府憂心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態度慎重,也對宣言效果存疑,有意先修法增訂宣言罰則

由於轄內疫情嚴峻,首都圈1都3縣的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埼玉縣知事大野元裕千葉縣知事森田健作,及神奈川縣知事黑巖祐治,2日下午拜會負責防疫事宜的經濟再生擔當大臣西村康稔,會談時間逾3小時,4 名知事在會談中籲請中央儘速檢討發佈「緊急事態宣言」。

●中央政府對宣言效果存疑

日本時事通信社報導,面對地方知事籲請,中央政府對「緊急事態宣言」發佈後的效果抱持疑問;爲提高防疫實際效果,優先事項應爲修正「緊急事態宣言」法源的「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

西村會後表示,中央政府會來檢討是否發佈宣言;不過,他也表示,中央政府將基於由專家組成的政府防疫對策分科委員會意見,來進行慎重判斷。

中央政府對發佈宣言抱持慎重立場,主因一旦發佈宣言,將暫停社會及經濟活動,有可能讓日本經濟雪上加霜。

首相菅義偉在去年12月25日的記者會上,認爲就算不發佈宣言,要改變民衆行動「也是有可能的」,透露對發佈宣言的消極態度

然而,日本全境新增確診病例從去年底進入新年假期後快速增加,去年12月31日除夕日新增逾4500例創新高,東京都同日新增1337例,同創歷史新高。

菅義偉認爲疫情發展至今事態嚴重,除夕及新年首日沒有休息,連日跟相關部會首長商議因應對策;他2日也在首相公邸跟厚生勞動省官員等人會面,聽取最新的疫情報告

但即使如此,日本政府對宣言的效果仍有疑慮。西村2日再度籲請小池等人配合,先從徹底籲請餐飲店業者暫時停業或再提早幾小時打烊,可能可以有效遏止疫情。

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說,政府內部已有不滿聲音認爲,「東京都政府什麼都不做,就算髮布宣言,疫情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如果日本政府用事後追認4名知事籲請的方式,決定發佈宣言的話,可能等於承認中央政府防疫對策失敗,對內閣支持率下滑造成執政根基不穩的菅義偉來說,此舉勢將造成更進一步的打擊。

日本政府面對預計18日開議的國會新會期,目前急於彙整特別措施法修正案,檢討對不配合停業或提前打烊的業者增訂相應罰則,並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

●地方重防疫中央重經濟 兩者難兼顧

西日本新聞報導,4名知事2日罕見地跟西村進行逾3小時的會談,5人會後也一同接受媒體聯訪,強調「大家都明白疫情嚴峻」,必須團結因應。

不過,面對小池認爲「有必要徹底抑制人員移動」,及4名知事都認爲有必要發佈宣言,西村說,「中央政府理解地方的迫切期望」,之後還將防疫矛頭轉向更進一步要求餐飲店再提前幾小時打烊,透露出中央與地方想法差距

多位相關人士表示,2日的籲請是由小池發起,然後埼玉縣知事大野元裕呼應,並從去年12月29日就做好準備。

由於去年12月31日東京都新增1337例創單日新高紀錄,4都縣疫情都創歷史新高後,神奈川縣及千葉縣在今年1月1日決定加入。

不過,中央政府透過檯面下溝通,對這些知事表達爲難之處,主要是菅義偉之前已否定會發布宣言。

擁有個人管道直通首相官邸的神奈川縣知事黑巖祐治,本來是希望跟菅義偉直接會談,而不是跟西村會談,不過菅義偉沒有答應。

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這麼解讀,菅義偉不跟知事們會談,而是讓西村前去會談,可說是認爲目前還未到發佈宣言的時機。

昨天的情況也顯示出要求遏止疫情對策的地方知事,跟重視經濟而在防疫方面動作遲鈍的中央政府間差距,這種面對防疫對策的不一致,從前首相安倍晉三政府開始反覆出現,「也許政府與知事誰擁有防疫對策主導權,到現在都還不清楚」。

●緊急事態宣言法源與條件

日本國會2020年通過「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法,讓首相取得面對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發佈「緊急事態宣言」的法源,並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一旦決定公佈會限制人民權利的「緊急事態宣言」前,應先向國會提出「事前報告」。

2020年4月7日,時任首相的安倍晉三因應疫情首度發佈「緊急事態宣言」,以東京都、大阪府、千葉縣、神奈川縣、埼玉縣、兵庫縣福岡縣等7都府縣爲實施對象,爲期約一個月;後來因疫情未趨緩,又延後約3周,到5月25日全面解除。

發佈「緊急事態宣言」的條件有兩項,第一是「國民生命及健康有受到顯著且重大被害之虞」;第二是「全國性且快速蔓延對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或是有造成重大影響之虞」。

各都道府縣知事即使在中央沒有發佈「緊急事態宣言」的情況下,還是可以自行鍼對轄內業者或民衆,籲請停業或避免外出;不過,如果有中央層級的「緊急事態宣言」,對象地區知事就有明確法源依據,籲請該地居民或業者配合防疫。

●日本緊急事態宣言無強制力

根據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官網,「緊急事態宣言」對象都道府縣政府可以採取的措施都相同,一共有下列5項:

1、可籲請民衆配合避免不必要外出;2、可籲請相關設施所有人或管理人配合限制使用;3、可籲請民衆配合避免不必要及不緊急的跨都道府縣移動;4、可籲請民衆避免前往鬧區有服務人員接待的餐飲店等處所;5、可籲請爲確保民衆生活及經濟不可或缺的業種,持續營業或運作。

日本政府如果發佈「緊急事態宣言」,針對感染風險高的學校、保育所及老人中心等,及多人羣聚設施如百貨公司、飯店等場所,相關單位可以「籲請」甚至「命令」限制使用,但法律並無明訂罰則,業者就算不遵守也無法開罰。(譯者黃名璽/核稿嚴思(示其))11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