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護萊豬限縮地方食安自治 民團批新黨國威權

民間瘦肉精毒豬聯盟表示,在開放萊豬的議題中央過度集權,不僅以行政命令宣佈更限縮地方自治,絲毫不顧百姓民生福祉。(李柏澔攝)

因應明年含萊克多巴胺美豬來臺,許多地方政府訂定萊劑零檢出的食安自治條例,日前卻收到中央公文指零檢出牴觸中央法規,要求檢討修正民團表示,中央護萊豬到無視人民健康,批民進黨是隻有利益的新黨國威權,號召民衆11月22日秋斗大遊行上凱道反威權。

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今(3)日邀請法律專家召開記者會,表示衛生管理屬地方自治權限,依照大法官釋字738號解釋,以公共利益公益良善目的,在符合比例原則、不侵害營業自由下,地方可以加嚴管制

倫敦大學法律博士施威全表示,地方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針對瘦肉精采取比中央更嚴格的標準,是合法合憲,依照釋憲738解釋,規定地方自治條例可訂定嚴於中央的標準,但衛福部仍認爲地方牴觸中央。

施威全解釋,地方自治條例在法律位階上不比中央行政命令還低,假設衛福部的主管權責是捍衛美國豬肉商的利益,以這樣的角度才能解釋地方牴觸中央,但衛福部主責是要維護國人健康,立場上只能解釋爲地方嚴格於中央,但沒有權力要求檢討修正。

哈佛法學博士黃維幸強調,「牴觸」是指中央法規違憲而侵犯地方在憲法上的權利,地方食安自治條例有權訂定嚴於中央的標準,衛福部發文要求地方檢討修正是中央集權的做法。

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表示,在開放萊豬的議題上中央過度集權,不僅以行政命令宣佈,更限縮地方自治的積極管控,目的只爲符合民進黨國的利益,絲毫不顧百姓民生的福祉,對於衛福部無視憲法賦予地方自治的權利,還發文要求地方檢討修正,直言「陳時中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李建誠也大力抨擊民進黨立委昨(3)日靠多數決議營養午餐採購契約不用載明含乙型受體一事,表示11月22日秋鬥遊行上將再次公佈投下反對票綠委名字,並抗議新黨國的威權和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