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颱風影響桃猿站火車到花蓮 聯盟交通工具中斷相關規定

花蓮球場。(圖/記者陳立勳攝)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Lamigo桃猿由於颱風之故今天(9日)上午火車停駛,改搭下午2點多的火車趕去花蓮比賽,聯盟在規章規定,若交通中斷主隊可以取消比賽,若前日沒有比賽,球隊應於前一日提前移動,若交通工具停駛,球隊必須提前應變,採取變更移動交通工具。

桃猿在7日結束臺中中信兄弟的比賽,9日到11日在花蓮跟統一獅比賽,8日是休息日,桃猿並未提早一天到花蓮,而是訂了9日中午12點48分,板橋到花蓮的火車,要在當天抵達。

但卻碰上利奇馬臺風來襲,臺鐵宣佈9日中午以前的東部幹線火車停駛,剛好桃猿本來要坐的火車就在停駛班次中,於是改坐下午2點13分、下午2點58分的兩個車次出發的火車到花蓮。

發球員野手先搭第一班到花蓮後,到球場約是下午5點,在比賽開打前1個半小時到達,就不會在開打前1小時內未抵達球場而遭懲罰

聯盟規章中規定,「若交通工具於比賽當日中斷,對比賽進行造成影響情況下,主隊得取消當日比賽的賽程。」但主隊統一獅並未因此原因取消9日的比賽。

規章上另規定,「球隊採用高鐵移動的情況下,雖可於比賽當日移動,但若前日沒有比賽,球隊應於比賽前一日提前移動,否則不得以高鐵停駛作爲取消比賽之理由。」

再有規定,「若事前已可預測有交通工具的停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天候狀況惡化等因素髮生的非常時刻,球隊必須提前應變,採取變更移動交通工具等措狏,爲了比賽能夠順利進行盡最大的努方。」

此外並規定,「球隊因颱風或天候不佳影響,交通受阻導致被迫延後到場,聯盟得對該球團罰款10萬元。」

聯盟規定,「參賽球隊除遇特殊狀況外,最遲必須於比賽預定開始1小時抵達球場,正常情況下應於球隊賽前打擊練習開始之時間抵達,違者依處罰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