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自由球員制度 周思齊:肯定但有進步空間

記者許雅筑臺北報導

28日中信兄弟象召開記者會周思齊以5年3240萬元續留象隊,並未成爲中職史上透過自由球員制度轉隊第一人。周思齊表示,自由球員與透過經紀人談約都是未來趨勢,不過現行自由球員制度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2012年周思齊獲年度MVP,不過季後加薪8萬元,去年月薪28萬元。去年季後他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是自由球員制度實施以來,繼彭政閔陽建福之後第3人,更是去年唯一行使權利的球員。

▲周思齊以5年3240萬元續留象隊。(圖/記者許雅筑攝)

周思齊表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後5天,就有別隊接觸,不過其他球隊卡在制度,也顯示中職自由球員制度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中職自2011年起實施自由球員制度,根據規定年資9年才能成爲自由球員,高額轉隊費更是容易讓新球團卻步。

以周思齊的情況而言,若與新球團於去年12月31日之前簽約,新球團必須付840萬元轉隊費;若今年1月1日後才簽約,轉隊費減半,爲420萬元。中職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來,還未有球員轉隊成功,2011年彭政閔、陽建福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最後都和母隊簽下複數年約。

周思齊表示,這是他首次透過經紀人與球團談約,自由球員及透過經紀人談約都是未來趨勢,有助於球員在場上拚出精彩表現,能在合約保障下打球很幸福。

雖認爲現行制度還有進步空間,不過自由球員制度,的確促成周思齊拿到大約,他說:「這個制度當然有幫助,因爲各隊都對我有興趣,認爲我有這個價值。」統一獅及義大犀牛都曾表示有興趣網羅周思齊,也讓象隊提高價碼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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