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治邦/「第二胎國家養」促生育,但誰埋單?

臺灣少子情況十分嚴重,未增加生育率,即將宣佈參選臺北市長姚文智提出「第二胎國家養」政策。(圖/翻攝自PAKUTASO)

爲解決少子化問題,近日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提出「第二胎國家養」政策,做爲政府未來施政風向球。此政策擬對第二胎以上(含)的新生兒,0~5歲時中央政府將每月補助一萬元,6年下來共計可補助72萬元,但家戶所得稅率達20%的家庭排除在外。

若以每年20萬個新生兒來計算,第二胎以上佔50%及排富2.5%,則每年所需支出的補助經費約需117億元(10萬人X1萬元X12月X0.975戶),相較原第一胎補助政策的22.6億元,每年將多支出94.4億元。

「第二胎國家養」的政策,雖會因降低育嬰成本而對適婚年齡的世代產生所得重分配效果,然而養育小孩耗時費錢,所以必須付出昂貴的機會成本。此政策雖能透過降低機會成本,吸引那些適用補貼對象生育,但也意味着多數單身、頂客族,以及打算生育的高所得夫婦必須爲此政策埋單。這種獎、懲效果是否適宜,很難取得共識,也因此「第二胎國家養」恐淪爲一個高社會成本,但低社會效益的政策。

事實上,最終獲得此政策補助的夫婦可分爲兩類:一類是在無此政策時,也打算生育二胎(以上)的夫婦;另一類則是在無此政策時,只想生一胎,甚至想當頂客族的夫婦。不過,此政策的補助對象,應是以第二類夫婦爲主,但實際執行時卻無法排除第一類的夫妻。若是如此,那每位新生兒所需增加的成本,可能會大幅超過72萬元,尤其當第一類夫婦的比例愈高時。另一方面,在此政策推動下生出的小孩,未來提供勞動力所產生的好處,多數也都回饋自身及其父母,而非普羅大衆。有鑑於此,多數經濟學家傾向不贊成此種「第二胎國家養」的社會福利措施

「第二胎國家養」或許是解決少子化的治標療法,但治本之道該是改善臺灣的投資環境,也就是解決「缺水缺電、缺人、缺地缺材」的五缺問題;其次則是增加「人力資本」投資,也就是讓學生在求學階段,即能學習未來職場所技能。這兩種政策雖「知易行難」,但如能成功付諸施行,則可透過提高勞工薪資,從而增加其生養子女誘因。如此一來,也能避免「第二胎國家養」政策,造成同一世代互相傾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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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治邦,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以上言論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