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扁珍詐領542萬國務機要費 「SOGO發票貴婦團」種村碧君判4年

▲協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收集發票,高等法院將本案判刑4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經幫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收集發票,協助詐領國務機要費的「SOGO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一審依照貪污罪判刑4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開庭時,種村仍否認貪污,辯稱自己「全身都是發票」,是跟着別人拿發票給阿珍高院23日二審宣判,仍認定她有罪,判刑4年。可上訴。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當紅之際,身邊有不少貴婦朋友,而吳婦爲詐領國務機要費,要求身旁的貴婦朋友提供購物發票,讓扁珍夫婦詐領數億元的國務機要費。案件爆發後,扁珍遭多起貪污罪嫌起訴,也均遭判刑定讞。而當年吳婦身旁貴婦團的團長、前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負責人種村碧君,檢方認爲他是扁珍貪污共犯,提供了135張發票,助扁珍詐領了542萬9220元,因此在2015年對她提起公訴。

一審臺北地院認定種村碧君有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案件2016年就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但種村碧君這時傳出身體狀況心率不整問題嚴重,因此聲請停止審判,高院裁準,直到2019年高院才重啓審判程序

全案於5月間言詞辯論時,種村碧君仍否認犯案,辯稱「我沒有啊!什麼都不知道,我只是愛吃東西,全身都是發票」,她也對檢方指控她協助貪污的說法不滿,「什麼都賴給我、推給我」。最後她還說「判我無罪、還我清白」,強調自己心安理得,判決確定前絕不出國。

全案於23日二審宣判,高等法院仍認定種村碧君有罪,駁回上訴,維持4年的刑期、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