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涉貪案再辯無罪 高虹安認「道德瑕疵」不解:為何上升到貪汙?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進行證據提示,檢辯辯論,高虹安辯論時說,她40歲以前沒進過法院,如法官判他貪污有罪,市長就會停職也無法救濟,就算判她僞造文書,對她而言也是非常大的教訓。

高虹安表示,她立委任內專業問政,法案提案、預算質詢、地方服務都親力親爲,新科任內被公民評鑑是表現最高分立委,也對交通部揭弊讓監察院調查,如果連立法院給的小錢都貪、且浮報助理費,不會有這麼好的表現。

高虹安說,2020年2月她的辦公室行政助理「小兔」黃惠玟向她表達可採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她對生態不熟悉,但信任黃惠玟的經驗,有關助理可否回捐的事,經多方詢問,得出只要錢用於公務即無法律問題的答案,之所請黃惠玟去和助理說,是怕助理感覺被她強迫。

高虹安說,檢察官認爲她施用詐術使人交付金錢,但助理加班是真的、加班時數也是真的撥入帳戶,如果她認爲零用金是私人的,那爲何不一開始就請助理拿錢給她,而將錢交給認識不到一個月的黃惠玟保管?

高虹安表示,假設她吃10頓早餐用是零用金,黃惠玟跟她要了6頓餐費,「立委這麼忙,怎麼會記得還有4頓的錢沒給?」;「如果零用金是私人的,我自己不喝咖啡還買咖啡機給大家,是不是太大方?」

高虹安說,檢察官、黃惠玟都說她逐月看帳,黃惠玟還說她10元手續費也報帳,但帳裡卻有好幾萬元不知去向,她只要在帳目加一個加法程式就可避免帳目不清,「那又爲何不做?」

高虹安說,以零用金支付裝潢開銷,她上任立委時助理都有參與、溝通,比如說王鬱文想讓辦公室像咖啡廳、陳昱愷要求有櫃子放預算書、陳奐宇建議佈局,設計師要滿足大家需求,因此她與李忠庭纔會想將裝潢費出掉。

高虹安說,她受到的煎熬不比檢察官少,檢察官說辦案受到裁贓、抺黑,她的案子在選舉期間連續6周被報導,包括有人講「當立委就是出來賺的」、「高虹安可以搞定司法」等,她一樣覺得委屈。

高虹安還表示,她知道零用金的處理有道德瑕疵,她一直在思考爲何道德瑕疵會上升到貪污犯罪,殺了人、偷了東西她清楚知道已犯罪,但助理費的事,一開始接受到的資訊是不違法,當時的認知是立委可以有裁量權。

高虹安說,她40歲以前沒進過法院,擔心有些事會影響法院判斷,不過,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力,相信法官會依客觀事實、過往見解給出適合判斷;高說,她的案子2022年選前大量披露,她還是獲市民期待,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是有關45萬名新竹市民,相信法官會做正確判斷。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再度因涉貪案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