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社宅 國產署提供逾112公頃土地

財政部指出,國產署向來積極主動配合內政部推動社宅政策,截至2023年1月底,劃以出租、捐贈和出售方式,提供約37.2公頃土地、102筆房屋給住都中心興辦社宅。此外,國產署並配合保留578筆國有土地、一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75.08公頃,房屋13戶)供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

國產署說,已確定提供住都中心的範圍,包括出租25處(10.34公頃土地)、捐贈73處(17.12公頃土地)和102筆房屋和出售21處(9.73公頃土地),其中目前已出租九處、捐贈21處、出售15處土地,及捐贈102筆房屋。

國產署表示,2022年起針對選定招標設定地上權的土地,如果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興建條件,會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認相關機關沒有使用需求之後,纔會招標。以2022年辦理五批次招標設定地上權爲例,其中屬住宅區的27處土地,均已預先徵詢住宅主管機關,評估沒有興建社會住宅需求,之後才進行招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