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喝好水公投過關 民團遞草案籲市府、議會擬審自治條例

新竹市日前通過「喝好水」地方公投,臺灣乾淨水行動聯盟與多名縣市跨黨派各級民代10日到市府遞交公投主文草案,希望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陳育賢攝)

新竹市日前通過「喝好水」地方公投,臺灣乾淨水行動聯盟與多名縣市跨黨派各級民代10日到市府遞交公投主文草案,希望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陳育賢攝)

新竹市日前通過「喝好水」地方公投,臺灣乾淨水行動聯盟與多名縣市跨黨派各級民代10日到市府遞交公投主文草案,希望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市府除由參議陳永源接受,近日也已發出3箭政策,積極朝喝好水努力。

乾淨水行動聯盟表示,此次公投主文包括新竹市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及其它事業廢水和污水應以專管回收,並不可排入飲用水取水口或灌溉取水口上游。

而此次公投結果,同意票達13萬1816票,大幅勝過不同意的1萬9581票,並取得投票權人數總額的36.91%。聯盟同時認爲,新竹市歷年市長當選人的票數從未獲得13萬票以上,顯見喝好水議題獲得民衆高度共識,要求負責研擬條例的市府,以及負責審議的議會能依據民意訂定自治條例。

民團依公投主文提出的草案包括,設置廢(污)水污染管理審議委員會,藉由委員會促進水質管理事權統一;落實水源水質維護,針對新設、既有及未經環評之廢污水放流口輔導管制,2年內達成廢污水不得混入飲用水及灌溉水取水口上游之目的;促進水質管理之資訊公開及監測;違反廢污水自治條例應有相關罰則;以及呼籲新竹縣政府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縣民也接力推動喝好水公投案。

市議會民進黨團指出,通過地方性公投後,市府已着手擬定相關的自治條例,爭取在法定期限內送往議會審議。但具地方法律位階的自治條例形成有一定嚴謹的過程,也存在制度內不同法規居間的限制,包括自治條例爲地方法規,條例與中央牴觸者無效。

此外,自治條例形成前需要考量行政機關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且自治條例應避免立法權凌駕行政專業,造成制度運作上問題,另與此次公投意旨無涉議題不宜納入。

市府今天則除由參議陳永源代表接受民團的草案之外,市府也強調,新竹市日前通過「喝好水」地方公投之後,市府立即啓動「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準備作業,包括與民間會談研訂事業廢(污)水管理策略、成功爭取2024年增加9萬噸石門水庫北水南運、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等3箭齊發,要早日實現喝好水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