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強吻判1年2月 鍾沛君:性平上一課

名嘴朱學恆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案,臺北地方法院29日審結宣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有期徒刑1年2月。(本報資料照片)

名嘴朱學恆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朱堅稱無罪,指他是誤信鍾女等人聲稱有監視器畫面,誤導他寫下切結書認錯,公訴檢察官和鍾女的律師批評朱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臺北地方法院29日審結宣判,法官在判決理由中痛批朱毫無悔悟,並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鍾沛君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謝謝北院跟北檢本於事實審理,終於初步撥雲見日,「我希望藉由這個案子給臺灣的性平意識上一課,判決書裡面寫的,不是隻有完美被害人才值得正義。」判決結果只能算小小的勝利,她能做的就是希望透過判決結果,給所有受到委屈的人一點希望跟勇氣,在爲自己討公道的路上更有信心。

朱學恆則發聲明指出,尊重司法,也坦然面對所有結果,但對於長時間的努力爭取,最終沒能得到一個公平審理的機會,感到失望。對於未能把事實真相還原,公諸大衆眼前,最後仍以判決有罪作爲收場,深感遺憾,他會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

本案起因朱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包廂聚餐,陳女等人先離去後,包廂內只剩朱、鍾,但朱竟不顧鍾女拒絕,2度強吻鍾女,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朱雖辯稱,案發當晚因酒醉斷片並無記憶,其審判外自白是遭誤導、爲虛僞自白,且以當日時間、空間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爲可能。但合議庭認定他行爲當時意識清楚,並非全無記憶,不採信其辯詞。

再者,陳菁徽並未傳遞足以影響朱的紙條,且與鍾女指訴相符,故朱辯稱審判外自白是遭誤導、爲虛僞自白,也不能採信。合議庭認爲,朱有充足時間及空間對鍾女爲強制猥褻行爲。

鍾沛君在案發時雖無呼救反應,但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鍾女身上。朱利用經營的頻道、社羣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女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朱遭政治迫害等情。

合議庭在判決理由中痛批,朱如此行爲讓鍾女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參酌朱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的態度,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