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璋又怒了!法庭外差點全武行 比武傷人和解又破局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自稱朱元璋後代的臺北市里長朱雪璋,被控比武時挑斷對手腳筋、圍毆打傷對手,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他和妻子各6年、5個月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原本預計當庭和解並確認和解金又再度生變。開庭前,朱雪璋與原告之一的蔡姓男子爆發口角衝突差點變全武行,另一原告詹姓男子相當無奈,認爲全案就因朱男沒有誠意、又反覆,拖了2年多,但他們也堅持不會撤告。

▲對於與朱雪璋的民事賠償部分始終無法了結,詹姓男子也相當無奈,認爲朱雪璋不僅在拖延,也相當沒有誠意。(圖/記者楊佩琪攝)

開庭前,法庭外突然傳出咆哮聲,法警立即趕抵了解,原來是朱雪璋與蔡姓男子爆發口角,2人情緒都非常激動,所幸詹姓男子與友人及時拉住蔡男,但友人一句「武林敗類」又讓朱雪張抓狂,法警即時制止,纔沒再有進一步衝突發生,但朱雪璋揚言要對蔡男提告。

其實自案發至今已歷時2年多,民事賠償部分還在一審法院,對此,詹姓男子相當無奈地說,蔡男確實情緒比較容易激動,但絕對沒有要毆打對方意思。而朱雪璋無法理性解決事情,也非常沒有誠意,但只能看法官的決定,也很遺憾朱雪璋一直都在拖延,連當庭道歉都沒有,只好繼續這場鬧劇下去。

▲先前多次開庭,朱雪璋的情緒都顯得相當平穩,此次開庭前疑似不滿遭到挑釁,差點在法庭外與原告大打出手。(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朱雪璋被控於2016年2月,與綽號深海閻王」的武術家王毓霖相約比武,卻持刀砍傷王男,另使得王男及同行的詹男、蔡男被20多名黑衣人毆打受傷。一審朱雪璋被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朱雪璋的妻子被判5個月有期徒刑。二審維持一審刑度,但改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

另詹男等人對朱雪璋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經多次協調,詹男及王男皆同意以每人10萬元、朱雪璋需當庭道歉等條件和解,但朱雪璋強調,二審的判決已經寫得很清楚,他只要對王毓霖負責,無須對詹男及蔡男負賠償責任

由於雙方差異極大,談也談不下去,因此法官決定將再開庭審理。詹男的委任律師認爲,原本此次開庭是針對和解部分做出最後決定,全案將可告一段落,沒想到朱雪璋又反悔,讓他們相當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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