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9月適用《勞基法》 責任制拚同步上路

勞動部今(15)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審議住院醫師記帳士及會計助理是否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之適用對象。諮詢委員認爲住院醫師工作特殊,有納入適用責任制必要,勞動部正進行法制作業程序,希望趕上9月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期程;但對於記帳士及會計助理納入責任制,則採保留態度

因住院醫師工作型態特殊,但9月即將納入勞基法,臺灣醫院協會向勞動部提出住院醫師適用責任制申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今天與會委員認爲住院醫師符合84條之1工作性質特殊、工時需要彈性,且涉及病患就醫權利,故皆認同適用責任制。

謝倩蒨指出,今日會議邀請到資方勞方充分發言,勞方代表本身還是住院醫師,勞資雙方均理解醫療現場確實有排班、值班的需求,認爲住院醫師符合適用責任制對象,但委員會後還要經過預告、法規會等法制作業程序,希望能儘量配合9月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同步上路

至於記帳士、會計助理是否適用責任制,謝倩蒨則指出,勞動部過去曾公告指定會計服務業依《會計師法》僱用、幫會計師做簽證的助理人員,適用責任制,故這次有單位認爲記帳士及會計助理工作性質類似,提出申請

但記帳士及會計助理工作範疇仍與會計師法所界定助理人員有別,與會委員也認爲若因報稅季節比較忙碌,可透過現行延長工時彈性機制,即一個月上限54小時、3個月上限138小時來因應,對納入責任制採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