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越南辦事處徵才 大學畢業、精通中越文「月薪1萬2千」

越南胡志明市夜景。(圖/記者文萱攝)

記者黃君瀚綜合報導

政府帶頭當慣老闆?我國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25日貼出求才公告,徵僱員1名,除了得是大學畢業,還要具備中文越文文書翻譯及口語傳譯能力,此外,還得配合業務加班,每月薪水只有375美元(約新臺幣1萬2千元)。

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徵僱員,工作內容包含「中、越文文書翻譯」、「中、越語口譯、傳譯」、「撰擬越文文稿」、「一般行政/庶務」;換言之,中文、越文聽說讀寫能力得樣樣精通。在徵才資格條件中,除了要大學畢業、精熟中文、越文外,還要懂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最好也能精通英文個性要「合羣、上進、負責、能配合業務加班」。

▲僱員除了得大學畢業,還要精通中、越文。(圖/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

洋洋灑灑開出不少條件,應徵者還得通過筆試、即席口譯測驗和麪試才能成爲僱員。薪水方面,2個月試用期間月領350美元(約新臺幣1萬1千元),正式僱用領375美元(約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上薪資皆未含勞保

不過該公告指出,將優先用具越南國籍者,若以越南薪資條件來看,發展最好的第1區勞工最低薪資爲350萬越南盾(約新臺幣5500元);發展較差的第4區勞工最低薪資則是240萬越南盾(約新臺幣3800元)。

▼薪資待遇若和臺灣國內相比,差了一大截。(圖/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