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危樓心驚驚 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再加速!

▲成爲危樓海砂屋讓住戶日日煎熬。(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韋帆/臺北報導

全臺平均屋齡在今(107)年已超過30年,但都更與危老重建兩項推動效率,即使新北市臺北市府在怎麼努力也難以加速,其中一項「審議流程」至少要1.5~2年的時間,就常遭民間業者詬病。臺北市政府指出,中央推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北市府在以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加以配合,加大幅縮減流程;民間業者也曾指出,兩項條例通過後,危老重建程序可以減少約3~8個月的時間。

▲206花蓮地震餘波臥龍街海砂屋震出一條裂縫,讓住戶心驚膽跳。(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曾採訪過「臥龍街」海砂屋危老都更一案,當時業者透露,一般都更程序在毫無阻礙狀況下,至少也需要1.5~2年的時間;當時正好是206花蓮大地震隔日,記者親眼目睹整棟樓一條巨大裂縫,住戶發現後驚呼「太可怕了」!距離臺北這麼遠,地震餘波就產生這麼大的裂縫,即使已經在跑流程,但等待的日子實在很漫長,對於居住在危樓內的居民,實在是日日煎熬。

所幸現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加速條例都已通過,北市府表示,配合中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放寬危老建築基地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及住宅區建蔽率,已於107年11月21日發佈,將於107年11月23日生效

行政院自106年5月10日發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因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部分現況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申請建築容積獎勵後受限於「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建築物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等限制,致建築基地無法充分規劃設計利用之狀況,影響所有權人重建整合意願

爲協助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受到管制的問題,市府即進行住宅區建蔽率、高度放寬之可行性檢討,並與相關公會等多方討論凝聚共識,在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維持環境品質前提下,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95條之3,並於107年10月1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內政部於11月20日函轉行政院准予備案本府即於107年11月21日發佈實施。

都市發展局補充,目前已有19件提出申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劃,並有6件覈准,該局亦訂定「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劃」自107年6月4日起生效,召募具服務熱誠的推動師組成跨領域黃金團隊,並設立「危老重建工作站」,爲社區居民提供在地化諮詢服務管道,爲加強宣導,更結合本府都市更新處12行政區自主都更駐地工作站與建管處危老推動師,主動佈局未來4年,深入民間提供多元重建之專業諮詢服務,現已完成7處工作站設立、培訓3,468名危老推動師。

本次修法預期透過建築相關規定之放寬,使建築規劃更具彈性,提高建築基地重建整合之誘因,期盼更全面加速本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打造宜居安全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