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險承保能量 增至千億

亞洲最高投保率,臺灣住宅地震險承保能量將拉高到1千億元。金管會17日宣佈,由於投保件數逐年增加,在不調整保費下,將調整住宅地震險危險分散機制,總承擔限額現行700億元,調高爲1千億元,保戶無法拿到足額理賠的機率也將由0.6%降爲0.27%,即保障更充足。

這次危險分散機制調整,是住宅地震險第三度調高承擔總額,由於調整危險分散機制需預告相關條文預計2021年4月1日纔會上路。

金管會表示,到今年10月爲止,住宅地震險已有320萬戶投保,投保率達35.78%,應是高於日本的投保率,成爲亞洲住宅地震險投保率最高的地區

隨着投保比率愈來愈高,住宅地震險總承保能量亦不斷拉高,最早是500億元,2007年時拉高到600億元,2009年時拉高到700億元,這次事隔11年再度拉高承保能量,一次到1千億元。

危險分散機制像是分層蛋糕,第一層由產險業共保,額度由原先30億元提高到42億元,即損失金額在42億元以內,就是由產險業者負擔,第二層是住宅地震基金承擔,以安排再保、分散到資本市場或自留方式,由現行530億元,修正爲518億元,第三層是政府負擔額度維持140億元,若損失金額超過700億元后,即新增第四層由地震基金負擔300億元。

由於住宅地震險是房屋因地震全損後,每戶理賠150萬元,並有臨時住宿費20萬元,現行若總損失金額超過700億元,保戶就必須平均分攤不足額的部分,也就是無法拿到足額理賠金,現在機率是0.6%,但提高到1千億元后,不足額機率降到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