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加裝氣體偵測器 刻不容緩

洛杉基

每到冬天,因爲一氧化碳中毒的不幸事件,幾乎每天上演。輕則昏迷,重則多人送命。

到過美國朋友必然注意到,無論是住家旅館還是租屋天花板上或牆壁上,一定可以看到氣體偵測器。這是美國各政府住宅商業建築物等不可或缺的嚴格規範(building code)。除了可以防範火災於「未燃」,還可以避免因爲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對人體危害

許多包租公包租婆,喜歡將舊公寓改建出租。爲了爭取空間賺取更多租金,總是把陽臺擴大並用鋁窗封住,結果就是把瓦斯熱水器也關進了屋子裡。陽臺又是一般人衣服場所,衣服一掛,就阻絕了空氣流通,即令窗戶是打開的,依然會讓瓦斯熱水器未燃燒完全的一氧化碳飄進屋裡,讓許多年輕租屋族及大學生,冤枉送命。

所謂「科技來自人性」,一個乾電池驅動的一氧化碳偵測器,也不過二千元左右,就可以救活多條人命。這比花數萬元去搶救一個因毒氣陷入昏迷的受害者,要經濟許多。

政府只用宣導道德勸說方式,去鼓勵住家加裝氣體偵測器,卻始終不願將之立法,作爲建築物的標準設備之一,以致於年年月月,都有民衆因燃燒瓦斯熱水器而中毒身亡。

可恨的是,我們的立委,寧可爲只有立場、不論是非的議題休會打羣架,卻讓這些攸關人命的法案不聞不問。回想過去爲加重酒駕肇事罰則的立法,總共拖了多久才通過?自此有多少的生命得到救贖?即令如此重罰,都還無法完全阻絕酒駕,只用道德勸說來建議房東加裝氣體偵測器,哪有什麼屁用

無論是行政院自己用行政命令規定家家戶戶若使用瓦斯爐或熱水器,就必須加裝氣體偵測器,低收入戶則免費加裝;或是要求立法院修法,所有建築物必須備有氣體偵測器,才能領到使用執照或出租許可;唯有如此,纔能有效防止再有人因爲瓦斯中毒而失去寶貴性命

臺灣已經不算是落後國家,實在不容許有人在家因使用瓦斯熱水器而中毒死亡這種不文明慘事發生。(原文登載《東網》捕夢網 - 住宅加裝氣體偵測器刻不容緩 )

作者洛杉基 (Rocky),博,臺北市人,自由作家。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