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坐牢不願教召 男再判刑4個月

新竹郭姓男子寧願坐牢不願教召。(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竹市郭姓男子兩度躲避教召,103年被判刑3月服刑縮減期滿後,將戶籍遷走意圖躲避,隔年再被教召,軍方發現他未申報更改地址法院再度依妨害兵役罪累犯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爲躲避國軍教召,寧願坐牢也不願重回營區實屬罕見。

依《兵役法施行法》,教召集選對象爲退伍8年內人員,採2年1訓,最多召集4次,每次5到7天。

判決文指出,最初24歲郭男在101年因違反職役職責案件,遭軍事法院判刑3月,年底執行完畢後被列入後備軍人,次年2月接到教召令,但故意不報到,被依妨害兵役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但郭男選擇入獄。

103年6月郭男因縮短刑期出獄,當油漆工及防水工人,這次他先將戶籍遷移,意圖避免徵召,當年8月國防部再發出教召令,無法送達,郭男也未如期報到,經查發現郭戶籍已改,案經後備指揮部移送檢方偵查起訴。

法官認爲,郭有妨害兵役前科,明知爲後備軍人,居住遷移卻無故未依規定申報,造成教召令無法送達,影響國防機關對兵役有效管理,審酌他坦承犯行,因此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若再拒繳恐三度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