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酒駕逮到自己人 屏警酒駕拒測機車遭查扣

林姓員警酒駕拒測,騎乘機車警方查扣。(林和生攝)

抓酒駕抓到自己人!屏東分局員警22日晚間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屏東市崇德一路,發現一民衆騎乘機車未使用燈號轉彎,經攔查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員警便要求酒測遭對方拒絕,當場依法舉發酒駕拒測通知單移置保管車輛。經後續調查發現,拒測男子竟是內埔警分局林姓員警。

屏東縣警局表示,林姓員警違紀行爲屬實,立即發佈記一大過處分調整職務懲處,並追究偵查隊長局長等考監人員責任屏警局長李文章強調,針對員警違法案件秉持不庇護、不放縱,依法嚴懲態度

李也呼籲「酒駕零容忍」,並重申警察人員爲執法者,應具備更高的法律認知,並應以嚴謹的守法觀念自我要求以符民衆期待,且警職人員酒後駕車社會大衆所不能容忍,一旦發生將嚴重影響警譽,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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