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出沒新北百貨及車站停車場猥褻女高中生 色男二審判刑出爐

多名女高中生慘遭襲胸摸臀,色男二審判刑8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魏姓男子2022年在新北市的車站及百貨公司停車場等地,分別對包括未成年女子及女高中生共9名女子襲胸、摸臀,一審依對少年強制猥褻及性騷擾罪、強制罪等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1年,他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部分可上訴。

有數次妨害風化前科的魏男供稱,是因婚姻生活不順,2022年與妻子間之離婚訴訟進行中,他竟在公共場所,9次對素昧平生之女性爲性騷擾、乘機猥褻及強制犯行,導致多名被害人對陌生人士心生恐懼,惶惶不安。

高院審理後,考量魏男與其中一名被害人成立和解,他就此部分請求從輕量刑,爲有理由,撤銷改判可易科罰金之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