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面對支柱二 企業應有的五大新思維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周黎芳。圖/作者提供

離2024年只剩一個月時間,全球最低稅負制(又稱支柱二,Pillar 2)在歐洲國家就將陸續上路。笛聲已鳴,歐洲各國正緊鑼密鼓地在最近幾個星期完善修法程序,趕上這班國際列車。超過7.5億歐元營收規模的臺商,將首當其衝。面對支柱二,管理階層應有以下五大新思維:

1.租稅天堂優勢不再,繳納15%以上的營所稅已成新趨勢:原公司稅稅率0%的百慕達羣島,預計從2025年1月1日起,對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且在該島設立公司的跨國企業,課徵1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巴貝多、愛爾蘭、匈牙利、賽普勒斯、模里西斯等國家,在同儕壓力下,也將在2023年年12月底啓動支柱二。亞洲的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臺商慣用的區域總部,也預計在2025年上路支柱二。臺商在上述地點如果有貿易所得、資金調度或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利益,恐怕將不再能享有免稅或低稅率。至於開曼、英屬維京羣島及薩摩亞等常見租稅天堂的未來立法動向,值得密切觀察。

2.善用兩年UTPR避風港規定,進行業務與利潤調整:最終母公司所在地若沒有實施支柱二,而且名目稅率超過20%者,將有兩年UTPR(Undertaxed Payment Rule)避風港(2025年及2026年)。代表以臺灣爲首的跨國企業,在臺灣本國有效稅率低於15%的超額利潤,將爭取到兩年喘息機會,不用擔心被其他國家啓用UTPR規定瓜分補稅,但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也說明,此避風港規定預計不會延長。臺灣金融業及高科技業,因個別享有OBU免稅及研發投抵等優惠,多有稅率低於15%者,建議業者應善用這兩年時間,思考集團利潤配置,將利潤合理分配在功能風險匹配的地方,避免到時其他國家以UTPR對臺灣利潤補稅,造成重複課稅。

3.善用補助型及超額扣除型租稅優惠:未來租稅假期或特殊稅率(如5%/10%)型的租稅優惠,將不再吃香,因爲稅率差額最後將被當地國施行的國內最低稅負制補齊。建議企業應着眼在跟當地政府爭取財政補貼,或爭取以費用支出爲獎勵對象的租稅優惠(例如研發費用加成扣除)。因爲這類型的獎勵雖然對於有效稅率略有衝擊,但衝擊沒有租稅假期或低稅率型優惠來得高,因此財政補貼可能成爲未來各國爭取企業投資的新武器。但是此類的租稅優惠,各國都要求以增加就業人口或投資爲籌碼,預計可適用該優惠的臺商,應擬定財務預測並掌握跟各國政府談判時機。

4.委託顧問進行資料蒐集及評估對於財報的影響:IAS12要求企業應該在2023年財報,揭露支柱二對其稅務負擔的影響,並從2024年財報將影響數入帳。因此,公司財務人員及董事會應該要熟悉支柱二的規定,並委請專家對影響數進行試算與評估。由於此稅務影響數涉及財務報表入帳議題,公司在委任前應該注意此項服務對於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5.着手資料蒐集,以免措手不及:無論是適用避風港法則,以國別報告(CbCR)資料來計算有效稅率,或適用相對複雜的Globe Rule 來計算有效稅率及應補稅額,計算過程中許多資料來源並非現有財、稅資料,例如退休金繳納資訊、員工獎酬計劃、員工人數等,企業應委請有經驗的顧問,協助釐清梳理及整合組織內、外部資訊。雖然各國都參考OECD框架來立法,但因各國的原有稅制不同,實際上在採行支柱二計算時對於同一參數可能有不同解釋,公司應該隨時留意各國法規變遷及掌握當地實務。

雖然臺灣政府並未公佈任何與支柱二有關政策,但是臺灣廠商營運的歐洲市場、東北亞(日韓)、澳洲、東南亞等經濟體,都磨槍上陣準備搶稅,連美國也在今年修改許多國內稅法以利銜接支柱二。這項稅改不再只是空談,而是管理人員即將面臨的挑戰,每個公司營運狀況及國家都不同,別人的因應模式不見得可以完全複製。明年是變遷的一年,貴公司是否已準備好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