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再論失當的乳品標示 你喝的拿鐵是加鮮奶嗎?

國內有不少商家,正以廉價的冰磚奶取代高品質的國產鮮奶。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期因紐西蘭進口液態奶2025年將全面零關稅,鮮奶議題再度受到關注,但大家卻忽略進口「冰磚奶」壓境問題。殊不知,國內有不少商家(包含知名的連鎖企業),正以廉價的冰磚奶取代高品質的國產鮮奶。

■濃縮牛奶進口暴衝數十倍

2008年爆發中國大陸奶粉摻雜三聚氰胺事件,當時臺灣也大量進口大陸奶粉,作爲相關奶飲料的原料,後來業者轉而改用國產鮮奶。然而時至今日,消費者在連鎖超商或咖啡店品嚐拿鐵或卡布奇諾時,是否發現口味已與過去有別?事實上,就是店家已經悄悄的改用業務用奶等產品。

查詢農業部農業貿易統計,冰磚奶並無獨立貨號,而列在「其他乳及乳油、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貨號:04029190)中,可發現近年來該品項進口數量與金額急速驟增,2013年才進口556公噸,2022年已逾2萬公噸,爲十年前的36倍之譜;2013年進口爲105萬美元,2022年達6,300萬美元,爲十年前的60倍。

所謂冰磚奶,是進口外國濃縮牛奶再進行還原,美國對於濃縮牛奶(Concentrated milk)的定義,規定在《聯邦規則彙編》(CFR)§ 131.115:去除牛奶中部分水分所獲得的液體食品,其乳脂肪和總乳固形物含量分別不低於7.5%和25.5%,且經過巴氏殺菌,亦可進行均質化。日本規定也近似,其《牛奶和乳製品成分標準部長條例》定義:濃縮牛奶固形物含量25.5%以上,乳脂肪7.0%以上,濃縮後須立即以10攝氏度以下冷藏儲存。

由以上規範可知,國外對於濃縮牛奶有相當的要求,但經過濃縮過程會破壞牛奶的營養,無法與鮮奶相提並論。加上進口至臺灣後進行還原時,大廠還會按照比例還原,但經常添加奶油、酪蛋白納等物質,以增加奶品的口感,或讓奶泡綿密細緻更持久。遑論部分小廠可能以高比例還原,再添加更多的物質,讓還原奶比鮮奶還濃、醇、香。濃縮奶體積大減運費遠較鮮奶便宜,還原奶價格深具競爭力,且打泡等效果亦遠勝鮮奶,快速成爲飲料業者的最愛。

■還原奶標示易致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廠商常使用「業務用奶」、「自然牛乳」、「咖啡專用牛奶」、「特級牛奶」或「營業專用牛乳」等名稱,並附上「乳含量100%」或「100%優質乳源」等說明。上述用語極易讓消費者誤以爲是專供B2B的鮮奶,完全看不出其與鮮奶的差別。

蓋「牛奶」一詞,在中文幾乎等同於鮮奶,且如筆者前文所述,多數國家奶類分類上,MILK(或是日本的「牛乳」)就是我國認定的鮮乳,而不使用臺灣特有的「鮮奶」(fresh milk) 一詞。

我國《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第二點:「乳飲品定義:指將乳粉或濃縮乳加水還原成比例與原鮮乳比例相同之還原乳,並佔總內容物含量50%以上,或還原乳混合生乳、鮮乳或保久乳後,佔總內容物含量50%以上,得混和其他非乳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加工製成未發酵飲用製品。」第三點並規定,其品名標示應符合下列規定:乳飲品產品,品名爲「乳飲品」、「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未以「乳飲品」爲品名者,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乳飲品」字樣。

■廠商刻意攀附鮮奶,應正名

論其實際,設立食品品名及標示的目的,就是要提供正確的資訊,讓消費者可供辨識。惟從業者對於還原奶的品名及標示看來,即使依照上述規範,在包裝上小小的標示爲「乳飲品」,消費者亦無法辨識其與鮮奶的區別,該法規命令顯有牴觸授權母法《食品衛生管理法》之嫌。尤有甚者,乳品廠商標示不僅混淆消費者,甚至還使用「自然」、「特級」等誇飾或易生誤解的用語,暗示商品品質超越一般鮮奶,或乳品完全來自全天然。此舉恐已違反《商品標示法》第9條等規範。

爲解決此問題,建議衛生福利部應儘速修正現有的分類,捨棄乳飲品的作法,商品品名直接採用一目瞭然的「還原奶」。此外,食品業者應主動標示所使用的乳品種類,消費者可清楚的辨識是營養價值高的國產品,抑或是廉價的還原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