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勞動力信託制度成立 就業職訓用點力

專屬勞動發展公益信託制度成立,屆時發展人才培訓職業訓練、就業輔助等會更加單純簡易。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專屬勞動力發展的公益信託基金的成立更加簡易了。以往有心想捐款成立信託基金髮展勞動力的委託人總是不得其門而入,只能找尋相似族羣的信託來發展,但勞委會通過「勞動力發展公益信託許可監督辦法」,預計即將在103年第一季推動,到時想鎖定個別族羣進行人才培訓或職業訓練者,皆可成立相關信託且契約遊戲規則由委託人決定。

勞委會官員指出,一直以來都是以社會福利、教育等相關信託基金較多,並沒有專屬勞動力發展的信託基金。根據去年底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的公益信託基金包括地方以及中央的總規模財產約爲376億元,其中內政部的公益信託基金涵蓋較廣,也因此佔比也最多,金額達300億元左右,教育部分也有20幾億。

勞委會官員舉例說明,以往若企業想替新住民盡一點力,除了企業本身的信託基金之外,可能僅有政府外配基金,但從明年開始,企業或是個人民間團體多了一項管道,可專注在新住民的勞動力發展上,包括人才的培訓、職業訓練,或是就業服務等,把範圍更縮小了,效果也才能更加顯著。

官員指出,勞委會制定此項公益信託的制度,主要是希望能建立一個專屬於勞動力發展的平臺,期望企業或是個人等機構可以有發揮的空間,透過銀行或是專業信託公司,將財產透過這個信託契約移轉方式經營管理,最重要的是,如果受託人信託業者,則委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移轉上,將享有稅賦相關的優惠,要力推社會企業的發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屆時,倘若民間的資金持有者,有意從事職業訓練、人才培訓、就業服務、提升弱勢者就業及發展社會企業等勞動發展相關公益事項,無論是法人或者是個人,均可以透過此項公益信託的制度,將財產透過信託契約移轉由受託人(如信託業者)管理及營運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本辦法通過後,期待藉由「公益信託」方式,引導社會公益資源挹注有關勞動力投資與發展的領域,並作爲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工具,以兼顧公益信託健全發展及推動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