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先把東廠廢了吧

(促轉會提供)

轉型正義無法迴避兩個事實。一、威權時代課本蔣公從小看魚逆水上游;現在的歷史課本介紹中日和約時去脈絡化,以凸顯臺灣地位未定論。不管有沒有轉型正義,歷史總是有權者的書寫,轉型正義工程免不了國家機器介入。二、不同的社會羣體對於國族未來有各自想像,在當今認同政治下,統獨看似對立,實則是同樣意識形態下的孿生子

合理的臺灣政治應該有聲音,主張歷史不該有課本,當一方指控的恐怖分子是另一方崇敬的烈士時,國家機器不要參與歷史的書寫。當統獨都自以爲是正義的一方時,臺灣政壇應該有喘息的呼聲,臺灣人,有不愛國的自由,管他叫做中華民國或臺灣國。

我旁聽促轉會的活動,有學者剖膽瀝血研究時代的苦難,擔心前人的事蹟無法衆所周知。但我的立場不一樣,我認爲,受害者無辜,但不等於聖賢,其中有剝削農工者;臺灣人並非人人本質賢良,相互告密陷害者不少;當加害者混雜了本省地主、本省官員外省官員時,個別受害者慘況所積累成的時代苦難,可以化約爲一個族羣的集體傷痕?進而號召臺灣人出頭天,成爲建立臺灣國族的合理性基礎?

學、政界願景,有人冀望中華民族復興,有的期盼臺灣爲正常國家,我總擔心,人民的幸福被這些偉大的理想所損傷。我的轉型正義願景很卑微,一、從臺灣社會較有共識的部分做起;二、國家機器介入轉型正義時,遵守法治原則,不要犯法;三、相關機關是讓各類聲音辯論平臺,而不是跳入戰局、參與攪和。

例如以前常見刑求,老刑警迅速破案的方法,受害者可以快速得償損失,正義彰顯。警察們心裡知道刑求犯法,可以做不可以說,心中不以爲非。轉型正義若是形塑社會共識的過程,就讓官民鹹認知,刑求就是不對,正義的目標不能合理化非法的手段。

就用這點卑微的理想,檢視轉型正義各機關。促轉會的張天欽東廠案,不可饒恕,但恐怖的是,政院饒恕了。行政院發言人說,張天欽言論屬個人行爲,是單獨個案。若她說中壢事件只是個案,不代表當時選舉有舞弊黨外支持者豈不譁變。政院調查報告結論:「思慮欠周、言語輕率,嚴重損及促轉會公信力」,含糊地幫張天欽脫罪,真正的癥結是有權者企圖濫用公權力,涉及民進黨整體政府文化。張天欽的作法與威權時代的官員並無差別,豈止輕率,而是以權力爲後盾,發動鎮壓,要求文官配合。

行政院的調查報告延續促轉會的內部調查論調,用合議制來規避促轉會的機關責任。促轉會說:「所有會內決策,均需提交委員會審慎討論、決議通過後,方可執行。」睜眼說瞎話,此刻正發生的葉虹靈主委凌駕主委、主導會務,正說明所謂委員制多是形式,待過公部門者都知道。促轉會拿門面話搪塞,豈是真心面對問題。何況,當東廠、做壞事,方法千百種,何需經過委員決議。職司轉型正義的促轉會如此掩飾,如何面對轉型正義的最卑微要求:程序正義。

促轉會的成立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規定,民進黨藉着通過《促轉條例》創立了促轉會,類似蔣介石規避憲法另立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得以連選連任。如此突破既有法律創設,促轉會更當小心翼翼,嚴守獨立機關的定位,但促轉會主委卻也犯法。相較於促轉會新聞稿的中立語言,主委曾說國民黨「一個過去手染無數鮮血的政黨」。我可以罵國民黨手染鮮血,因爲我是百姓;邱太三也可以如此罵,他是陸委會主委,可以罵反對黨,但促轉會主委不可以攪進政治辯論,因爲她是獨立機關首長,不得接受民進黨高層指揮,她的責任是創建平臺,讓大衆一起來罵國民黨或民進黨,而不是自己跳出來罵。

自我掩飾的機關,逾越獨立機關法律分寸的主委,應該每年在東廠事件日舉辦紀念會,自我憑弔,這不就是轉型正義應該做的事?提醒社會,過去可以的,現在不可以,否則就打掉重練。

(作者爲倫敦大學貝克法律學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