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飛翁15米致癱!無照屁孩肇逃 囂張嗆:反正沒撞過人

基隆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1名18歲的鄭姓男子於去年12月16日無照駕車返家,經信義東信路往市區方向行駛時,不慎撞上一名正要過馬路簡姓老翁,導致對方當場遭撞飛15公尺,終身癱瘓。不過,他卻未即時將傷者送醫,反而駕車逃逸,事後還嗆「反正沒撞過人」,所以不知如何處理,於7日遭基隆地院判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未考領汽車駕照,於104年12月16日違規駕駛自小客車,沿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往市區方向行駛,本應注意車輛行駛時需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依當時天候陰,日間自然光線路面鋪裝柏油、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行車管制號誌正常,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

不過,鄭男竟疏未注意,撞及正穿越馬路的簡翁,對方因而倒地不起,受有頸椎第6、7節脫位並脊髓損傷,導致四肢癱瘓,但他竟將車停在山區路邊,再自行坐車返家。警方接獲報案後,依現場留下的車牌,追查發現肇事者就是鄭男,隨即通知到案。

據瞭解,針對警方的詢問,鄭男竟一副無所謂地表示,「第一次開車,是對方自己衝過來」,且「我沒駕照,反正也沒撞過人,第一次撞,所以不知道怎麼處理」;離譜的是,他在製作筆錄時,還不斷低頭手機態度相當冷血。

基隆地院指出,鄭男肇事逃逸事實明確,且多次開庭傳喚,他卻未出庭,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於7日過失傷害致人重傷及肇事逃逸等罪,判處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