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監視器蒐證拍到鄰居家 醫師吃官司賠錢

東森新聞記者吳欣倫吳宇軒新北報導

想在自家門口監視器民衆要注意了,又有人因此挨告!新北市樹林一名王姓醫師疑似和鄰居有糾紛,因此在自家門口裝監視器,但對方認爲,一層就只有2戶,監視器鏡頭把他們的生活照得清清楚楚,要求拆除,還求償每月要賠3萬;法官認爲,王姓醫師未經社區同意就裝監視器,手機還能隨時監控,的確侵害鄰居的生活,判拆除電眼、賠償5萬,全案還可以上訴。

事發地在新北市樹林區某社區大樓,一層只有2戶,2015年3月,王姓醫師的私家車潑漆,乾脆在6樓的家門口裝監視器,他主張監視器只有拍到對方門前,不是家門口,沒有侵權問題,但方姓鄰居反駁,雙方沒有糾紛,他朋友住在他家也是借掛招牌做生意,王姓醫師裝的監視器,把他家生活照得清清楚楚,已經侵害隱私,要求每個月賠償3萬元。

法院審理後也認爲,王姓醫師未經住戶一半同意,再加上車子是停在地下室,被潑漆不是在住家前,王姓醫師也可以用手機錄影或相機蒐證,而且他用手機24小時監控對方,因此判決必須拆掉監視器,賠5萬給方姓鄰居,全案可上訴。

過去就有民衆和鄰居處不好,裝監視器蒐證,但因爲拍到其他路過的住戶,不但花錢裝的監視器要拆除,還得賠錢。律師也提醒民衆,電眼沒裝好自保,甚至影響他人生活,恐怕就得和鄰居撕破臉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