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17歲少年棄車落跑 車主投案改口:我是走路去醫院

何姓車主投案改口聲稱,當時之所以會離開現場是因爲覺得不舒服要去醫院。(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永安區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44歲的何姓車主肇事謊稱車子借人隨即失聯,直到隔天下午纔出面投案,但面對警方詢問爲何丟下受傷的少年在現場等死,他改口表示,事發之後自己感到不舒服,所以纔會徒步離開要去醫院。

警方調查,17歲的莊姓少年4日晚間8時許行經永達路時,與對向轎車發生擦撞,當場被撞飛10多公尺重摔在地,頭部嚴重受創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然而,當時警方根據車籍資料找上何姓車主,對方卻謊稱車子借給友人使用,「不是我開的!」隨即將電話關機失聯。

雖然莊姓少年當時車速不慢加上逆向無照駕駛,但轎車駕駛在意外發生之後丟下重傷的少年在現場等死,讓死者家屬十分氣憤。何姓車主直到5日下午才自行到警局投案,改口聲稱,當時是因爲自己感到不舒服,所以才徒步離開現場去醫院。

警方認爲,少年雖然違規,但轎車駕駛還是得負起該負的責任,至於拖到隔天才投案是否是爲了躲避酒測,仍待進一步調查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