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臺大女醫曾御慈 酒駕男詹震山判5年6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大女醫曾御慈在2013年5月28日深夜,遭酒醉的汽車業務詹震山撞成腦死,最後家屬忍痛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新北地院12日下午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判詹男5年6個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據瞭解,判決指出,詹震山酒駕逃避員警攔查,在市區超速、紅燈,先是擦撞計程車後,再撞上正要過馬路的曾御慈,雖然當下有停車,最後仍加速逃逸,在附近巡守隊追趕並拍打車窗之下,依然繼續向前行駛,事後竟辯稱是緊張所致。

合議庭認爲,詹震山確實有故意肇事逃逸,且他從事汽車業務,很清楚酒後不能開車,在撞到人當下,不但沒有協助就醫還意圖逃跑,儘管曾書立悔過書,並於曾御慈告別式上下跪道歉,甚至用其名義捐贈廟宇,但法官認爲他仍有所隱瞞,難認已經全然悔改,因此酒駕肇事致死部分判刑4年6月,肇事逃逸方面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徒刑。

臺大醫生柯文愛徒曾御慈,是在5月28日晚間徒步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家時,遭酒駕的詹震山駕車闖越紅燈撞上,巨大撞擊讓她彈飛10幾公尺外,送醫後被院方宣告腦死,最後家屬決定讓愛女遺愛人間,同意拔管與器官捐贈,共捐出心、肝、腎、肺、皮膚眼角膜骨骼器官,預計有10多人可因而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