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女同事失敗酸「每天減肥體重還65公斤」 公務員PO素顏照賠7萬

阿達失戀後,竟然在網路上傳話「報復」小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2017年間考上公職的阿達(化名愛慕女同事小芸(化名),但追求失敗,他一氣之下分別在LINE羣組臉書社團PO文酸嗆,稱女方故意示弱、到處造謠,甚至貼出素顏照要網友注意,「別跟此人太過深入交往,害人的X人」、「每天在喊要減肥,體重永遠逼近65公斤,一個人可以吃一個部隊鍋,虛僞矯情」,結果導致自己吃上官司,被臺北地院法官判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阿達和小芸是同期錄取公職的人員,去年2月到8月間剛好在同一個單位受訓,他不滿自己長期追求都沒有結果,一氣之下冒用女方的名字創辦假帳號,並在LINE羣組裡以女方的口吻向其他受訓學員謊稱,「我喜愛玩樂又不想讓別人道是非,請同學們幫忙,製造一些不正確的訊息構陷阿達」。

▲阿達嘲諷小芸的體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hutterstock,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接着,阿達跑到臉書社團PO文,並貼出小芸的素顏照大家小心,「這個腦袋問題小女孩,製造一些不正確謠言構陷同學,說有學員糾纏她,還在LINE羣組中散播」、「附上素顏照供大家確認,跟此人不要太過深入交往,害人的X人」、「平日在其他人面前裝不吃飯,假日都是去吃大餐,每天在喊要減肥,體重永遠逼近65公斤,一個人可以吃一個部隊鍋,虛僞矯情」。

小芸直到2018年8月中旬才透過朋友知道這件事,氣得立即報警並提告。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達只是因爲細故,就在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社交軟體網站上,以不堪的文字照片指謫小芸,導致對方名譽受損,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尚具悔意,最後依散佈文字、圖畫誹謗共兩罪,各判處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刑期爲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