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走私沒查清貨主 浮濫移送擾民

政府規定,進、出口貨物都必須填具「個案委任書」,但海關航警查緝違法電子煙,卻經常函送不是貨主派件聯絡電話申請人。(張孝義攝)

爲了改善進口快遞貨物的通關秩序,政府從2020年1月16日起不但推出手機實名認證APP「易利委EZ WAY」,更規定進、出口貨物都必須填具個案委任書,貨品的貨主應該很明確,但海關及航警查緝違法電子煙,卻經常函送不是貨主的派件單聯絡電話申請人,既擾民浪費司法資源

臺灣並未開放任何形式的電子煙進口,通常都是業者挾帶闖關,違法進口的電子煙產品不但數量龐大,更因爲煙彈含有尼古丁成分,只要查到就違反《藥事法》,可以增加查緝績效,成爲了海關、航警的最愛。

政府雖力推包裹實名制,航警局查獲電子煙品函送時,有時卻連個案委任書都沒查,搞不清楚誰是貨主,僅依電子煙品包裹派件單上的聯絡電話,就函送完全無關的電話申請人,讓檢方不勝其擾。

北檢偵查一件電子煙油走私案,航警移送的陳姓女子既沒有抽菸,也沒有將手機出借使用,僅僅只是電話出現在個案委任書的走私煙油包裹派件單,就被警方函送,檢方最後不起訴。

臺中地檢署曾收到移送逃逸越南移工,因爲電子煙品的派件單上列的是移工的「外勞卡」手機門號,同樣沒有個案委任書,警方照樣函送。更誇張的是桃園地檢署一件函送案件,56歲的涉案人,根本就沒有申請派件單上的手機門號。

檢察機關雖然肯定航警努力查緝走私電子煙品,但相關單位應提升蒐證精確度,以免辛苦查案卻被不起訴,浪費精力和司法資源。吸菸有害健康